创业资讯门户网站

网站地图

网站首页 / 农村创业 / 正文

广州打掉地下钱庄(广东涉案11亿地下钱庄)

更新时间:2025-05-16 01:16:53 点击:718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广州打掉地下钱庄,以及广东涉案11亿地下钱庄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佰雅经济喔。

本文目录一览:

什么叫洗钱,国家通过哪些措施反洗钱?

洗钱是指犯罪分子通过一系列金融帐户转移非法资金,以便掩盖资金的来源、拥有者的身份,或是使用资金的最终目的。需要“清洗”的非法钱财一般都可能与恐怖主义、毒品交易或是集团犯罪有关。

洗钱由英文“money laundering(money-washing)”一词直译而来,其形象的语言表述记载着洗钱一词的发端:20世纪初美国芝加哥以阿里·卡彭等为首的有组织犯罪团伙的一名财务总监购置了一台自动洗衣机,为顾客洗衣物,而后采取鱼目混珠的办法,将洗衣物所得与犯罪所得混杂在一起向税务机关申报,使非法收入和资产披上合法的外衣。

现代意义上的洗钱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金融机构以各种手段掩饰、隐瞒资金的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洗钱罪的主体是金融机构或个人,有五种行为:(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目前洗钱的主要手段有以下几种。

1.古董买卖———

你买了40只明代的花瓶,每个5000美元。你把它们都拿出来拍卖,把这些藏品分别存放在12家拍卖行内,最好分布在12个不同的城市。当一只花瓶被拿出来拍卖时,你或是把它卖给出价最高的人,或是派你最亲近的叔叔去拍卖行把它买回来。

人们买你的每件东西一般都是用支票付款,所以,当你的叔叔为买其中的一个花瓶付给拍卖行5500美元现金时(即5000美元的拍卖价加上向买主收取的10%的手续费),他们会给你一张4500美元的支票,即拍卖价减去向卖主收取的10%的手续费。

这些费用作为洗钱的开支完全可以被一笔勾销。幸运的是,你还可以把这个花瓶再次拍卖。当然,做这档生意的前提是:你多少得有点没落贵族的做派。

2.寿险交易———

保险“洗钱”主要集中在寿险领域,尤其是在团体寿险中。通过长险短做、趸交即领、团险个做等不正常的投保、退保方式,达到将集体的、国家的公款转入单位“小金库”、化为个人私款或逃避纳税的目的。

投保时别忘了“为职工谋福利”、“合理避税”这些名目———将一部分通过正常财务途径无法转化为个人收入,或直接发放须缴纳高额个人所得税的资金,通过为其职工投保寿险,然后退保,取得退保金这种途径,化公为私或逃避纳税。

而有的保险公司也明知其投保目的不纯,却积极地促成这类“保单”,有些业务员甚至以此为诱饵,为业务对象出谋划策,主动提供“洗钱”方便。他们多拉了业务,多拿了费用;而“以规模论英雄”的保险公司,则在短期内完成了任务指标,还能从“退保”中扣下一笔手续费。 因此,保险“洗钱”更像个令人不齿的多边交易。

3.海外投资———

经典做法是:进口时,高报进口设备和原材料的价格,以高比例佣金、折扣等形式支付给国外供货商,然后从其手中拿回扣、分赃款,并将非法所得留存在国外;出口时,则大肆压低出口商品的价格,或采用发票金额远远低于实际交易额的方式,将货款差额由国外进口商存入出口商在国外的账户。如果胆子足够大,可以考虑在境外银行直接建有个人账户。

如此一来,这样的情景便不令人吃惊了:某些国有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已经演变为专业的洗钱中心。另外,不妨通过代理人或移民海外的子女、亲属,用办皮包公司的办法把黑钱洗白。如果主管部门派人去查,将会得到一些令人神伤的亏损理由。接下来的后果更为传奇:一些所谓亏损公司的负责人及其亲属在几年内成了富翁,当上了幸福的美国“投资移民”;与此同时,这些中资公司在海外账户里非法持有的外汇,远远地超于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所掌握的数额。需要点明的是,此过程的主角,正是那些政府官员。

4.地下钱庄———

2002年汕头许鹏展地下钱庄案至今令人记忆犹新。许鹏展的主要“资产”,是许鹏展以汕头市金园区新兴鸿展农副产品商行等20多个空壳公司名义在几个银行开设的20多个账户。在一个设施再普通不过的写字间,许的日常业务为造假财务报表、虚报营业额和利润,却在没有任何营业活动和收入的情况下,不断缴纳各种税收和保险。由于钱庄资金往来量巨大,许鹏展需要频繁地更换账户。每换几个新账户,他就逐步从老账户里把资金转到新账户上来。

目前,广东、福建、浙江一带的地下钱庄一般与香港的找换店连为一体,采用在境内用人民币交割,境外用外汇交割的形式,不发生资金外逃的物理过程。地下钱庄之间也经常互相拆借,组成一个相互勾联的体系。

用地下钱庄洗钱的“好处”有两个,一是成本非常低,以港币为例,假如银行的兑换牌价是1.08,地下钱庄的牌价基本上只有1.10;第二,黑钱到了境外可以经常以亲友馈赠的方式流回来。

中国内地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洗”出去的黑钱至少高达20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2%。

5.各类赌场———

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在远华案中落入法网。问起蓝甫的不明财产和他在境外违纪参赌的情况,他大言不惭地称,几年之内,他通过赌博赚到的钱多达65万美元外加33万元港币。蓝甫的谎言被一些已经到案、曾经陪同他参赌的人戳穿,因为蓝参赌每次都几乎铩羽而归。

如果是高手,他拿着1000万的筹码进场,输掉100万后离场,要求赌场把剩下的900万打进他的账户,他已经为将来可能的追查设置了障碍。因此,人们只注意到这些人在不停地输钱,但相对于标准洗钱模式中的大量损耗,赌场洗钱的风险常常会被认为是可以接受的。

实际上,赌场是最传统的洗钱场所。早期黑手党的毒品买卖大都是现金交易,钱上通常沾有白粉,一旦被警察抓住难以脱罪。黑手党成员便携带现金去赌场换成筹码,一旦输掉差不多30%的钱,就把剩下的筹码换回现金,顺理成章地把赃钱变成“干净”的收入。在世界经济不景气的今天,来自亚洲的赌客是惟一呈增长趋势的客户群。与现实生活中的赌场相比,网上赌场已经成为洗钱的安全天堂。赌博网站总部大多设在有“逃税天堂”之称的加勒比地区。许多网站根本没有受到政府部门的监管,也不遵守国际赌场的游戏规则,它们甚至不会查问客户的身份资料。许多犯罪集团把钱款打进在这些赌博网站开设的账户后,一般先象征性地赌上一两次,然后就马上通知网站说“我不想再玩了”,要求网站把自己户头里的钱以网站的名义开出一张支票退回来。于是,一笔笔数额巨大的“黑钱”便轻而易举地“洗白”了!初步估算,每年通过数百个赌博网站清洗的“黑钱”数额大约在6000亿至15000亿美元之间。

6,证券洗钱———

2002年12月16日,裕丰国际和富昌国际及金禾国际在香港被勒令停牌,停牌原因涉及洗钱。这三家公司,多为朋友之间相互帮衬持股,圈子外的小股东非常少,这种公司在香港市场人称“干”,而被称做“干”的一类公司往往被某些国际组织视为洗黑钱的“最佳拍档”。

简明扼要来说,洗钱只指“通过合法的活动或建设将违法获得的收入隐藏、伪装或投资的过程”。

狭义的洗钱是指为了掩盖犯罪收入的真实来源和存在,通过各种手段使其合法化的过程。这些犯罪活动主要包括:贩毒、走私、诈骗、贪污、贿赂、逃税等。

广义的洗钱除了狭义的洗钱含义外,还包括: 1 )把合法资金洗成黑钱用于非法用途,即把白钱洗黑,如把银行贷款通过洗钱而用于走私。 2 )把一种合法的资金洗成另一种表面也合法的资金,以达到占用的目的,即把白钱洗白,如把国有资产通过洗钱转移到个人帐户。 3 )把合法收入通过洗钱逃避监管,如外资企业

把合法收入通过洗钱转移到境外。

洗钱是指通过金融或其他机构将非法所得转变为“合法财产”的过程,这已成为犯罪集团生存发展的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一方面,通过洗钱,有组织犯罪掩盖了其犯罪活动踪迹,得以“正当地享受”犯罪所得;另一方面,洗钱为犯罪集团介入合法企业提供了资金,使其能够以“合法掩护非法” ,不断扩大犯罪势力。

洗钱的客体即黑钱,包括:贩毒、走私、贩卖军火、诈骗、盗窃、抢劫、贪污、偷税漏税等犯罪所产生的收入,洗钱通常分三步:(1)存款,即将非法所得的现金存入银行;(2)通过一系列复杂而繁琐的交易,如银行转账、现金与证券的交易、跨国资金的转移等,掩盖金钱的真实来源,使其合法化;(3)将资金以合法形式回到罪犯手中。另外,洗钱还有其它多种途径,购买地产、珠宝、古玩等,过后再变换成现金或其它金融资产。

近年来,出现了一种新的洗钱活动,即腐败。公职人员洗钱在世界范围内日益频繁。他们通过各种途径给自己贪污、受贿的黑钱披上合法收入的外衣。之后,不仅可以公开挥霍和享受这些非法所得,还可用来投资和进行再增值,其发展速度,已超过了传统的洗钱。这一新的洗钱现象在我国亦日趋严重。

“中国特色”的洗钱方式有这样几点:一是先捞钱后洗钱,即公职人员大量贪污、受贿后,辞职下海办公司或炒股,用新身份来解释他不正常的暴富;二是边捞钱边洗钱,即搞“一家两制”,自己在台上利用权力捞钱,亲属则利用“下海”身份掩盖黑钱来源;三是连捞钱带洗钱,即政府官员或国企老总创办私人企业、代理人企业(企业表面上是别人的,但大权由自己控制),既可通过经济往来把黑钱转移到这些企业的账户上,又可通过正常的纳税经营再赚一笔。

还有一类就是跨国洗钱,即利用国内外市场日益密切的联系,设法把黑钱转移出去,或者在境外收取赃款并洗白。虽然国内腐败分子的国际洗钱活动还未形成规模,但在国际洗钱中已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某些领导干部已开始在国外打基础,把子女、资金都弄出去。现在的国外中国留学生中出现了一种“留学贵族”。他们大多不是国内“大款”的子弟,但刚到海外,银行存款户头上就有大笔进项。当发达国家的中产阶级还要依*分期付款买房时,这些留学生已在当地富人区购买住宅,而且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美元一次付清。

转移非法所得。如贪污、受贿、寻租等所获得的资金,侵吞的国有资产,从事走私、贩私、诈骗、偷漏税所攫取的巨额财富,实现化公为私。由于我国处于体制转轨时期,国有和集体企业激励、约束和内部监控机制不健全,境内母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向境外子公司或外商转移资产、利润,使少数人在境外获得了更大的公有资产支配权,或者直接化公为私。

洗黑钱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与境外签订合同购货汇钱出去,这时通常得境内外互相配合做假单证;第二种是通过地下钱庄把钱汇出;第三种是分散投资化整为零。现时潮汕地区走私积蓄的黑钱多数通过地下钱庄来洗,“原因有两个,第一是通过地下钱庄洗黑钱成本非常低,以港币为例,假如银行的兑换牌价是0.8,地下钱庄的牌价基本上只有1.10。第二是潮汕地区海外华侨多,黑钱到了境外经常以亲友馈赠的方式流回来。”

事实上,地下钱庄为走私犯罪分子洗黑钱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不单是潮汕地区,福建、浙江一带同样如此。有关材料显示,在厦门远华走私案中,赖昌星的收入大量通过地下钱庄流入境外。1996至1998年,远华走私收入中的120亿元人民币,就是由财务主管庄建群派人开车押运到广州一个化名“黄河”的人家中的地下钱庄,再由“黄河”通知香港合伙人支付外汇给远华公司在香港的机构。据估计,国内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洗白”的黑钱金额高达2000亿之巨。

具体通过七个方面,完成反洗钱的艰巨任务:一是要加强反

洗钱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二是要积极做好反洗钱本外币的统一管理工作,完成反洗钱信息系统的整合和改造;三是要严格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要充分认识反洗钱监管工作的严肃性,牢固树立起依法行政的意识;四是为证券和保险业的反洗钱监管做好准备;五是狠抓可疑交易案件线索,争取在通过反洗钱信息主动发现和破获重大犯罪案件方面有所突破;六是探索创新反洗钱监管的手段和方法;七是下大力量培养建立一支合格的反洗钱监管队伍。

历史广东十大经济诈骗

央广网广州2月28日消息(记者郑澍 通讯员曾祥龙

袁永超)近日,广东省公安厅对社会公众公布了2015年全省十大经济犯罪案件。2015年,广东省公安经侦部门紧紧围绕省委“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按照“三个打造”(打造有为经侦、打造信息经侦、打造法治经侦)的工作思路,坚持打防并举,深入推进“四项建设”,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经济犯罪活动,共立经济犯罪案件2.4万多宗,破案9700多宗,抓获犯罪嫌疑人1.8万多名,挽回经济损失24亿多元,全省“猎狐2015”、打击非法集资、地下钱庄、制假售假、银行卡犯罪等专项工作综合考评均居全国前列。

1.惠州“猎豹905”伪造货币案

2015年9月,在省公安厅经侦局的组织指挥下,惠州、汕尾、深圳、广州四地公安机关联合开展收网行动,一举捣毁分别位于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镇金罗路附近工厂和惠州市仲恺区陈江镇附近工厂内的特大伪造货币机制窝点2个,缴获第五套2005年版假人民币半成品约2.1亿元,四开单色胶板印刷机4台,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印制假币胶版1套以及晒版机、切纸机、油墨、纸张等印制原料一大批,该案所印假币无一流入社会。

2.广州“海燕4号”打击买卖银行卡犯罪专案

2015年5月至7月,省公安厅经侦局组织广州、深圳、汕头、佛山等16个市公安机关,开展“海燕4号”打击买卖银行卡犯罪两个波次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70名,缴获银行卡4000余张以及U盾、银行卡信息、电话卡、身份证等一大批;同时发起全国集群战役,多省联动打击取得显著战果。

3.深圳“3·30”地下钱庄案

2015年8月,在公安部经侦局、省公安厅组织指导下,深圳市公安局组织多个警种及分局力量,开展“3·30”专案破案收网行动。捣毁地下钱庄非法经营窝点6个,刑拘犯罪嫌疑人8名,现场缴获人民币5万余元,港币10万余元,美金1万余元,以及大量财务账册、电脑等作案工具,冻结涉及18家银行账户207个,冻结金额3.15亿元,涉案金额高达442亿余元人民币。

4.深圳“海浪1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6月17日,省公安厅组织深圳公安机关对被公安部和国税总局列为联合督办案件的“海浪1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案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共打掉犯罪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1名,捣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窝点15个,现场缴获现金人民币30多万元、网银U盾100多个及发票税控机、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账册等作案工具一大批,涉案价税超过100亿元。

5.广州、江门“利剑1号”万众财富公司非法集资案

2015年4月,省公安厅经侦局组织广州、江门等7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开展联合收网行动,成功侦破万众财富公司非法集资案,捣毁窝点10个,抓获涉案人员9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到案,涉及金额逾8亿元,受害人员涉及10省7000余人。

6.深圳、肇庆“利剑5号”网络虚拟货币非法集资案

2015年11月,省公安厅经侦局组织深圳、肇庆等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开展行动,成功侦破“爱币”、“K币”等系列网络虚拟货币非法集资案,现场抓获涉案人员9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到案,打掉非法集资犯罪团伙2个,涉案金额10亿多元,受害人员涉及28省5000多人。

7.珠海博元投资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

2015年8月,省厅经侦局组织珠海市局经侦部门立案侦破珠海市博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和伪造金融票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经查,博元投资控制股东余某夫妇为支付原控股股东未按期履行的5.26亿元股改业绩承诺款,通过虚假方式制造公司已收到3.84亿元业绩承诺款的假象,并对股改业绩承诺款的履行情况进行虚假公告披露,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8.揭阳“10·28”非法制售假发票案 10月28日至12月18日,省公安厅经侦局组织协调揭阳、深圳、潮州等地公安机关,以揭阳为主战场,联合甘肃省兰州市、辽宁省沈阳市、湖南省永州市、四川省成都市等地公安机关,对“10·28”假发票专案开展波次收网行动,实现对假发票胶版制作、非法印制和销售环节的全链条打击,共捣毁窝点8个,抓获涉案人员23名,缴获制假机器37台、普通发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胶版1900余张、PS版765张、假印章1052枚,查获涉及广东、甘肃、浙江、辽宁、内蒙古等10多个省市的各类假发票约120万份。

9.广州庄某明等人合同诈骗案 2015年7月,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抓获庄某明夫妇,成功侦破一宗涉案金额达1.44亿元的合同诈骗案。经查,犯罪嫌疑人先后以购买土地等名义以月息3%至4.5%的利息向庄某等十一人借款1.1亿多元,并骗取另一报案人铺位款项2800万元。其款项大部分用于赌博“六合彩”和个人消费,借款到期后又使用假身份证逃往缅甸。在“猎狐2015”的强力追逃中,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千里追踪,在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协调下,于2015年7月由缅甸警方协助将其抓获归案。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10.广州假冒伪劣润滑油案 2015年7月至9月,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组织白云、番禺、增城区分局经侦大队,转战新疆、北京、上海、辽宁、山东、浙江等10多个省市,成功收网3起特大假冒伪劣润滑油集群战役,彻底摧毁以地下生产、销售工场为据点,通过互联网向全国10多个省市销售假冒“美孚”、“壳牌”、“嘉实多”等品牌润滑油的特大犯罪团伙,共打掉犯罪团伙1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捣毁包括生产、加工、仓储、销售假冒伪劣润滑油窝点16个,查获假冒各类品牌的润滑油成品2万多瓶、半成品1.5万多瓶,润滑油滤清器2000个,商标标识、包装箱、封口机、灌装机等作案工具,涉案金额高达5800多万元。

朱光的登报检讨

在稳定金融,恢复生产,发展广州经济方面,朱光号召大家,发动群众爱护、信任人民币,不要兑存港币。严密管理外汇,并加强钱庄业管理,取缔地下钱庄87家及“剃刀门楣”549档,铲除了捣乱金融市场的社会基础。要公营贸易业,大量掌握物资,使市面供应充沛,并随时可使货币回笼。

为迅速恢复生产,医治战争创伤,朱光偕同有关人员深入调查各家工厂,了解困难、生产能力、劳资关系等等,以作扶助工业生产的依据。然后,改造了广州造纸厂、广州重型机器厂、扩建了西村水泥厂、广州造船厂、珠江造纸厂、人民造纸厂、广州自行车厂,重建了南方大厦百货商店,将条件很差的广州方便医院和规模很小的市立医院,组建成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建了广州医学院、广州行政干部学校等。

解放初期广州的工业极少,多数是十多二十人的小厂,主要生产化妆品、肥皂、卷烟、汽水、饼干。当时,全市生产、生活用电,都靠西村火力发电厂和五仙门火力发电厂。考虑到经济的需要,考虑到水电比较价廉,朱光常与劳模王保生以及大学的教授商量扩电问题,他亲临流溪河的山沟里勘察,组织督促电站工程技术人员抓紧建设水电站工作。

当时,广州街道上很脏,不但有死猪死鸡,还有大量的粪便、余泥、垃圾需要处理。朱光找工业界人士多次研究,决定建有机肥料厂,既可处理城市各种垃圾和发电,又可制造化肥支援农业。经请示政务院同意后,施工建厂。可惜经验不足建厂失败,损失人民币70万元以上。朱光因为犯了错误进行多次检讨,从会议批判到登报。朱光痛心疾首,悔疚不已。

在广州解放初期,他夜以继日,不知疲倦地操持政务。领导全市人民先后开展了肃清散兵游勇、取缔娼妓以及肃反,三反五反、土地改革、公私合营、教育改革、城市改建等一系列的工作。 朱光主政广州时,率先提出了“绿化广州,美化羊城”的城市建设思想,并进行了围绕这一思想的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实践。尤其值得一提的是,1950年,在市人代会上,一位工程师提出了兴修广州有机肥料厂的建议。朱光听后,深为其利国利民的效益前景所吸引,十分赞赏。经可行性研究后,他亲自挂帅,全力投入兴建这一旨在加工处理城市的垃圾粪便,使之产出有机肥料,化害为利的广州有机肥料厂。尽管后来由于主客观诸多因素,造成了一些经济损失,朱光因此而挨批评,多次在大小会议上、报刊上作检查。但朱光当年就能考虑到城市的废物处理并使之化害为利这一当今国内外仍未能很好解决的环保问题,并着手去解决,是十分有远见的。 朱光还根据广州毗邻港澳,侨眷众多的特点,认真执行党的统战政策和侨务政策,顶住“为资产阶级服务”、“为资本主义铺路搭桥”等恶语中伤,为保护侨眷的正当权益,团结广大的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做了大量实质性的工作,如组建华侨联会,保护侨汇,创办华侨学校、修建华侨新村等等。这些,都受到了广大华侨、港澳同胞的欢迎,激发了他们的爱国爱乡热情。 朱光在广州工作的11年(1949-1960)中,顶住了来自各个方面的极左压力,深入工厂、农村、机关、学校、大街小巷,直至老百姓家中,为广州人民办了大量实实在在的事情。当年羊城的十里长街,从越秀山麓到海珠广场,从文化公园到烈士陵园,无不留下了朱光的身影和足迹;羊城各大人工湖公园和风景名胜、水利设施工地,无不留下了朱光义务劳动时为之洒下的辛勤汗水。 经过朱光和全市人民十年披星戴月的苦干,到1960年10月朱光离任赴京时,广州的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解放前的一座脏乱不堪的消费性城市,变成了一座工业初成格局,高楼叠起,四处鸟语花香,科、教、文、卫事业欣欣向荣的南国都市。朱光那脍炙人口的词《广州好》,就是广州十年变化的生动写照:

反腐追回那么多钱去哪儿了

新华网北京3月6日电 题:纪委书记告诉你,反腐追回的钱去哪儿了?

“我想知道,八项规定省下来的那么多钱、反腐追回的那么多钱,都去哪里了?”

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一名全国政协委员的问题,引来众多委员的热议,也成为互联网空间的焦点话题:反腐追回的钱,到底去哪儿了?

为了解答这个问题,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采访了各地多位纪委书记,请他们来给大家介绍反腐追回资金的处理方式和去向。

【问题一:腐败资金都有哪些类型?】

要弄明白反腐追回的钱去了哪儿,首先得弄清楚腐败资金都有哪些类型?

安徽省一名担任过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的干部介绍说,所谓“腐败资金”大致分成两类,其中有违纪违规资金,以及违法犯罪资金。

同时,在查处腐败分子、处理涉及腐败资金时,还常常涉及到很多名贵物品,比如古玩字画、玉石等。

【问题二:反腐追回资金都由谁来处理?】

根据多名纪委书记介绍,不同类型的反腐追回资金会交由不同的部门来处理:

——属于违纪违规资金,由纪检部门处理;

——属于违法犯罪资金,由法院审理认定并予以追缴;

——属于违规收受的字画玉石等名贵物品,交由相关部门公开拍卖。

浙江省某市纪委书记介绍说,在纪委、检察院、法院等阶段,其都可履行对腐败官员贪污款项的罚没手续,包括现金、物品等,但是最终要在法院的判决书上予以体现。

【问题三:反腐追回资金都去了哪儿?】

根据安徽、江西、浙江等地多名纪委书记介绍,反腐追回资金的去向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违纪违规资金——将由纪委根据相关规定的处理流程进行处理,然后根据规定上缴国库。

违法犯罪资金——经法院审定认定并予以追缴,追缴后上缴国库。

违规收受的名贵物品——根据规定经过公开拍卖后变成资金,然后上缴国库。一名纪委书记介绍,在拍卖等变现的过程中,不能透露物品来源。

当然,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江西省一名纪委书记说,涉案人员财产被冻结后,经法院认定不属于赃款的,予以退还。

【问题四:有没有资金被纪委“私吞”?】

安徽省上述领导干部介绍,纪检部门在办理案件查处腐败分子时,如何处理腐败资金有着明确、严格的规定,“纪委作为办案部门,腐败资金的任何一分钱都不会截留或者按照比例拿回扣”。他说,自己担任纪委书记多年,办案经费非常充足,“纪委不差钱”。

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上公布的《中共中央纪委 监察部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没收追缴违纪违法款物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没收、追缴违纪违法款物,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要按规定及时将违纪违法款物上缴国库,或及时退还给原财物所有人或使用人,不准截留、挪用、侵占、私分,不准将违纪违法款设立‘小金库’”。

【问题五:追不回的资金怎么办?】

据广州纪委、法院有关人员介绍,关于贪腐赃款的追回,目前的难点主要在于海外追缴赃款。如广州市白云农工商系列腐败案中,广州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通过地下钱庄将赃款输送到香港,再汇向其亲属的海外账户,又将剩余赃款出借或投资收取高额回报,“漂白”国有资产。

追不回的赃款怎么办?

专业人士建议,加强政府间在反腐败领域的合作和配合,是有效防止腐败分子外逃和腐败资产外流的关键因素。可从完善反洗钱机制、建立民法追缴外逃赃款机制入手,创新反洗钱立法和反洗钱措施。

不少纪检干部认为,2014年北京APEC会议期间,《北京反腐败宣言》的通过以及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的成立,意义重大。广州市一名纪检干部说:“以往,不同国家、地区存在司法制度的差异,合作机制不是非常顺畅。但从近年来的国际合作可以看出,各国领导人从更高层面达成了一致。这充分体现中国政府的反腐决心,反腐没有‘法外之地’,决不能让海外成为庇护腐败分子的‘天堂’。”

上海打击银元投机活动后,全国其他各地是如何效仿的?

宋时轮率领工作组突袭证券大楼,一举取得了重大胜利。继上海打击银元投机活动之后,全国许多大城市纷纷效仿。在武汉,逮捕银元投机分子200多人,并查封了2家从事金融投机的大钱庄。在广州,取缔了从事投机生意的8家地下钱庄及其扰乱金融市场的即街头兑换店377家,在北京也采取了同样的措施。

解放战争中的金融之战。

从中国历史上看,每一个新兴王朝在实现统一后的首要经济措施就是货币统一。从现代政府来看,货币统一更是其独立统一的前提和调控经济的首要条件。新中国建立前后,党和人民政府是在什么条件下、怎样实现货币统一的,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一、 旧中国货币混乱状况

鸦片战争以后,由于帝国主义侵略和封建势力阻碍,中国的现代化道路十分坎坷,从衡量国家独立统一程度的货币发行和流通来看,在1949年以前,中国尚出于分裂、落后、政治经济发展极为不平衡的混乱状态。

清末以来,随着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封建政治的解体,我国的币制即开始陷入混乱状态。1935年国民党政府币制改革以前,市场上除了银两、银元混用外’不少地方银行(主要为省行)、外国银行、私营行庄也都发行过在市场上流通的纸币(尚不包括各革命根据地和伪满蒙政权发行的货币)。仅就银元来说,就有鹰洋(因上有鹰的图案而得名,又称“墨西哥洋”)、龙洋(因上面有龙的图案而得名,清政府铸造)、大头银洋(又称“袁大头”,上有袁世凯头像,北洋政府铸造)、船洋(因上面有帆船图案而得名,南京国民党政府铸造),此外还有英国、法国、日本过去发行的银元;如果再算上地方政府铸造的成色低的各种银元,其种类达几十种之多。

1935年国民党政府的币制改革,试图结束混乱,实现货币统一,使我国的货币走上现代制度。但是不久爆发的日本全面侵华战争,不仅使国民党的货币统一落空,而且法币(纸币)的发行,反而为国民党政府实行通货膨胀政策提供可能。从1936年6月到1949年5月,国民党政府的货币发行额增加了1445亿余倍。剧烈的通货膨胀必然导致物价飞涨。打个比方,1937年6月,全国法币发行量为14.1亿元,此时如果一个人有12亿元法币(按兑换比价折合银元 元),这笔钱几乎等于国民党政府的货币发行总量;但是到1942年,则变成中储券(汪伪政权发行的纸币,强迫人民按与法币1:2的比价兑换)6亿元,1945年10月又变成法币300万元(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在沦陷区按中储券与法币200:1的比价收兑中储券)。而到1948年8月国民党政府实行第二次币制改革时(用金元券取代法币,按1:300万比价收兑),只变成1元金元券了,按当时物价可买5升米;从1948年8月到1949年5月,物价又上涨了6441326倍,1元金元券的购买力只相当于9个月前的0.000000155元,这时连一粒米也买不到了,一粒米的价格以变成130金元券了。[2]

如此剧烈的通货膨胀,必然导致抛弃这种纸币。抗战胜利以后,在国民党统治区,尽管国民党政府实行币制改革和禁止金银、外币流通,强迫人民将其兑换成国民党政府发行的纸币,但是并不能阻止金银、外币的广泛流通。在城市,金银、外币实际上已经取代了金元券成为市场流通中的等价物;在乡村,由于银元、铜币等硬通货不足,以物易物在市场流通中的比重越来越大,粮食、布匹在许多地方成为市场交换的等价物。

剧烈的通货膨胀也为外国货币占领我国市场打开了大门。除了美钞、港币广为流通外,在市场上还流通着英镑、法郎、叨币(新加坡币)、越币、葡币、印度卢比、缅币等各式各样的外币,除苏联及东北亚国家外,几乎周边国家和华侨较多国家的货币在中国市场流通中都被派上用场。据估计,在 1949年全国解放前夕,在中国流通的美钞约有3亿美元,港币约有5.8亿港元。港币发行量的半数流入了华南。

二、人民币的诞生和关内解放区货币的逐步统一

1、人民币产生的背景。

1947年7月,人民解放军转入战略反攻,这是中国革命的历史性转折,全国性胜利已经为期不远。随着中国革命转入战略进攻,晋绥、晋察冀、晋冀鲁豫和山东解放区逐渐连成一片。为了适应革命形势的发展需要,在中共中央的领导下,筹划组建“中央银行,发行统一的货币”的工作遂提上议事日程。1947年10月8日,中共中央在批复华北财经办事处的报告中指出:“目前建立统一的银行有点过早,进行准备工作是必要的,至于银行名称,可以用中国人民银行。”1947年11月,华北财经办事处确定有南汉宸负责组织中国人民银行筹备处。经过一年的调研、协商、准备,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宣告成立(由原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而成),并从即日起发行中国人民银行钞票“人民币”。当时确定发行人民币的任务是统一各解放区的货币,同时作为新中国的本位币。人民币的发行方针是“适当稳定”。即要根据各地区生产和商品流通情况以及市场货币松紧的程度,有计划地慎重地将人民币投入市场。

2、关内解放区货币的逐步统一。

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和人民币发行以后,立即开展了关内解放区的货币统一工作。1948年12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中国人民银行和发行人民币的布告即指出:“于本年十二月一日起,发行中国人民银行钞票(下称新币),定为华北、华东、西北三区的本位货币,统一流通。所有公私款项收付及一切交易,均以新币违本位货币。新币发行后,冀币(包括鲁西币)、边币(晋察冀)、北海币、西农币(下称旧币)逐渐收回。”[3]

为了在货币统一过程中不使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损失,人民政府采取了“固定比价,混合流通,逐步收回,负责到底”的方针,有计划按步骤地将各解放区发行的货币逐步收回。统一的办法主要有以下两种:

(1)固定比价,混合流通。1948年12月发行人民币时,华北人民政府根据各解放区的物价水平,规定了人民币与冀难币、晋察冀边币、北海币、陕甘宁商业流通券的合理比价,并停止了上述各地区货币的发行,要求各地银行按照规定比价逐步收回上述货币。天津解放前后,华北人民政府再次公布人民币对各解放区货币的固定兑换比价(有的是重申,有的是新规定)。例如:对中州币是1:3;对冀南币、北海币、华中币是1:100;对长城银行券是1 200;对晋察冀边币、热河省银行券是1:1000;对西农币、陕甘宁商业流通券是1:2000;对冀热辽边币是1:5000。这些比价,与当时市场流通中形成的自然比价基本上是一致的。

采取固定比价、混合流通的过渡办法,可使各地区之间原来被割断的经济关系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既方便了群众兑换和流通,也不致引起市场震动。但是,这种办法又是灵活的。在平津战役期间,为了适应站着的需要,中国人民解放军曾规定暂准东北银行券、冀南币作为人民币的辅币在平、津地区流通,其他解放区的货币则不准进城流通使用。平津战役胜利结束后,华北人民政府于1949年4月15日宣布:停止东北银行券和冀南币在平、津地区流通,并限期进行收兑。与此同时,华北人民政府与东北人民政府在山海关建立了联合办事处,挂牌兑换华北、东北两地的货币,实行通汇,以便利两个地区之间的往来。

(2)按规定比价全部收回各解放区行的货币。为了消除一些人担心各解放区发行的货币过了兑换期限会停兑作废的疑虑,,中国人民银行总经理南汉宸于1949年1月10日发表谈话保证:“人民政府不但对人民银行新币负责,而且对一切解放区银行过去发行的地方货币负责。将来我们收回地方货币的时候,一定按照现在所规定的比价收兑,兑到最后一张为止。”[4] 随后,中国人民银行对收兑各解放区货币的工作作了多次布置,并规定凡持有解放区货币者,在兑换期限以后仍可到人民银行按规定原比价兑换。以后,人民政府不但对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所发行的货币负责收回,而且对土地革命时期根据地银行发行的货币、期票、公债也按合理的比价收回。

到新中国成立前夕,人民政府通过银行业务、财政征收、贸易回笼等方式,陆续收回了关内各解放区发行的货币,华北、西北、华东和中南大部分地区的货币已经统一为人民币,为新中国的货币统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收兑和肃清国民党政权发行的货币

早在人民币发行之前,各解放区即与国民党政府发行的纸币开展过有效的货币斗争。在1947年夏秋转入战略反攻至1948年11月沈阳解放前这段时间,解放区的对敌货币斗争主要表现为排挤蒋币,即限期禁止蒋币流通,同时组织力量将蒋币推向国民党统治区换回物资。

1949年1月平、津解放以后,对蒋币则以兑换为主,排挤为辅。1949年1月1日天津解放后,市军管会立于16日颁布通告,规定自即日起,金元券可以流通10天,在此期间按人民币对金元券1:6的比价予以兑换。2月2日,北平军管会也发布通告,规定自即日起金元券可以流通20天,在此限期内,人民群众有拒用金元券及议定比价的自由。政府的收兑比价为1:10,但是劳动人民可以按1:3的优待比价每人兑换金元券500元。为了做好收兑工作,北平市人民银行在市内设立了247处兑换点,组织了5000多人做收兑工作,结果仅用18天即顺利完成了收兑工作,共收兑金元券8亿多元。在兑换期内,人民政府准备了大批粮食、食油、煤炭等物资,源源不断地运进天津、北平,使广大人民可以用兑换到的人民币购买生活必需品,不仅树立了人民币的信誉,也安定了人民的生活。在限期收兑金元券的同时,人民政府还采取了把金元券排挤出解放区的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规定,凡持有金元券10万元以下者,可向人民银行申请登记,开给金元券携带证,凭证可携带金元券到国统区;同时 放宽对进入解放区物资的限制,以鼓励人民群众把金元券运到国统区换回物资。

随着金元券的迅速贬值,人民政府在新解放区也将兑换比价不断调低,收兑期限也越来越短,一般不超过10天。4月23日南京解放后,兑换比价为1:2500,期限为10天;5月27日上海解放时,鉴于国民党政府已土崩瓦解,人民政府遂采取了无限制无差别的收兑方针,规定人民币与金元券的比价为1:10000,并在市内设立了369个兑换点,仅用7天即完成收兑工作,共收兑金元券36万亿元,占国民党政府金元券发行总量的53%。

1949年7月,溃逃中的国民党政府又在广州、重庆发行“银元券”,企图最后一次利用纸币劫掠大陆人民的财富。对此,中共中央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名义宣告,今后在新解放区,银元券一律作废,不再收兑;并号召国统区人民团结一致,拒用银元券,从而加速了银元券的崩溃。但是,在华南和西南解放以后,为了减轻人民的损失,人民政府还是限期收兑了银元券。如重庆解放以后,军管会宣布按人民币100元兑换银元券1元的比价收兑,仅10天即收兑完毕。共收兑银元券1017万元,折合人民币101700万元。[5]

1949年4月人民解放军胜利渡江后,解放战争改变了过去先解放乡村后占领城市的办法,而是随着人民解放军的迅速推进,首先占领处于统治地位的城市。而此时的江南广大农村,由于对国民党政府的恶性通货膨胀深恶痛绝,金元券、银元券等纸币基本被排斥,代之以银元、铜元甚至以物易物。因此,江南解放以后,对农村来说,只是人民币如何去占领的问题。

四、禁止金银计价流通和私相买卖

1、金银计价流通情况及原因。

建国以前,由于国民党政府实行了恶性通货膨胀政策,其发行的法币、金元券等纸币在解放战争后期信誉一落千丈,金、银等硬通货重新回到流通领域,尤其是银元,由于过去曾广泛流通、民间贮藏较多,遂重新成为市场上计价流通的主要货币,其需要量也越来越大。由于银元自1948年以后逐渐成为主要流通手段,其价格也不断上涨,速度往往超过一般商品。以上海为例:1949年1—5月批发物价上涨78307倍,而银元则上涨了112971倍,黄金60682倍,美钞80553倍。就全国看,银元的价格是其本身价值的2至3倍,这在旧中国的历史上是空前的。抗战前一两黄金可换110枚银元,而1949年5月只换30至40枚银元了。

1949年各大城市解放后,由于解放战争正在进行,人民政府的支出大于收入,人民币也不得不实行逐渐膨胀的办法,1949年4月底人民币发行总量为607亿元,7月底达到2800亿元,11月达到20000亿元,1950年2月底达到41000亿元,3月份则达到49100亿元,。虽然人民币的流通范围不断扩大,但通货膨胀仍然不可避免,从1949年1月到1950年2月(3月统一财经后物价即下降),全国13个大城市批发物价指数上涨91.11倍;天津1949年2月至1950年2月,面粉、小米、小麦、20支纱、白细布五种商品价格综合上涨103.7倍。由于人民币币值不稳,加上旧中国造成的人民不信任纸币的心理,人们仍然愿意使用和保存金银等硬通货。同时,国民党政府的长期恶性通货膨胀还造成了一个庞大的金融投机势力,即当时所谓的“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商不如囤,囤不如金”,据估计,1948年仅上海一地参与金融投机活动的人数就达50余万(主要为买卖金银,即俗称“黄牛”和银元贩子),北平市的街头,也到处都是银元贩子。各大城市解放之初,众所周知,这些金融投机势力仍很活跃。因此,人民币的主要对手不是国民党发行的货币,而是金银美钞,尤其是银元。

2、禁止金银计价流通,严厉打击银元投机活动。

为了有效制止金融投机,使人民币尽快驱逐金银,占领市场,同时又不至引起人民币过量发行,人民政府采取了禁止金银流通和低价兑换的冻结政策。

为了制止金融投机,稳定物价,各地人民政府在颁布禁止金银计价流通私相买卖的法令后,即组织行政力量和人民群众严厉查缉金银投机活动。 1949年3月4日,北平市军管会查辑银元黑市,在3天内拘捕银元贩子380人。而人民币与银元的最大较量则发生在江南解放以后的华东地区。早在人民解放军渡江以前,以南京、上海、杭州为重心的华东地区已经成为银元的天下,金元券事实上成为银元的辅币。江南解放以后,金元券“不打自倒”,而盘踞市场已久的银元则成为人民币的主要敌人。

1949年6月初,江苏、浙江城市以上海为为中心,金融投机分子掀起银元涨风。上海的投机分子以证券大楼为大本营,利用电话网与全市各个据点进行联络,报喊行情,哄抬价格,从6月1日至10日的10天内将银元价格抬高了两倍,从而带动了物价的上涨。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打击银元使人民币占领市场阵地的指示”,上海市人民政府经过周密调查和部署,于6月10日颁布《华东区金银管理暂行办法》,同时立即行动,在投机分子集中活动的高峰时刻,一举查封了证券大楼,缉获现行投机分子1000余人,拘捕其中情节严重的200余人,对其他的投机据点也一并取缔。在此前后,人民政府还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发动人民群众声讨银元投机,坚决拒用银元,取缔了街头巷尾的银元黑市交易。终于使人民币完全占领了市场。随后,南京、武汉、杭州等其他大城市也开展了打击银元的斗争,并取得胜利。同年12月5日,广州市人民政府组织了2000余人,对地下钱庄和炒卖金银、外币摊档(当地称其为“剃刀门楣”)集中的地段进行了大清查,查获地下钱庄170家、“剃刀门楣”498个,对1016个投机分子分别给予惩处或教育释放。

在解决取缔银元买卖和严禁金银计价流通的同时,各地人民政府还采取了由人民银行挂牌收兑金银的办法。由于社会上金银较多,为了不致因兑换而大量增加市场上的人民币,加剧通货膨胀,人民政府实行了低价冻结政策(西南地区解放以后,由于该区银子较多而人民政府掌握的物资不够多,为避免冲击市场,索性暂时不予收兑金银),即人民银行的兑换牌价较大幅度低于黑市价格,从而使富人不愿将手中的金银去兑换人民币而愿意保存起来。但是这种低价也不是低到不合理的程度,同时也考虑到兑换者的利益,随着物价上涨,几次调高兑换牌价。到1949年底,上海收兑银元108万多枚,北京收兑22万多枚。1950年3月物价趋于稳定以后,国家适当提高了金银兑换比价,加上人民币币值稳定,国家收兑的金银数量大增。以广东省为例,1950年一年共收兑黄金745.5万两(其中下半年收兑的占71.1%),银元101.2万枚(其中下半年收兑的占73.7%),纯银5323.6万两(其中下半年收兑的占98.2%)。[6]

3、促使人民币下乡,占领农村市场。

由于国民党政府实行剧烈通货膨胀政策,纸币迅速贬值,农村的抵制办法就是拒用纸币,在市场交换中使用银元等硬通货或者实行以物易物,粮食和布匹在许多地区成为交换的一般等价物。1949年4月人民解放军渡江以前,解放战争是先解放乡村并包围城市,然后再解放城市。因此,在金融和贸易方面,人民币就先在乡村生了根,城市一解放,人民币占领市场、恢复城乡交流,都是比较容易的。渡江以后,情况则不同了,由于我们是先占城市,后占乡村,而城乡均是银元市场,乡村非但不能帮助城市推行人民币,而且本身人民币的推行也十分困难。即使在北方的老解放区,由于人民币也在贬值,乡村中的实物交换所占比重也较大。如果说在城市解放后,人民政府是用行政手段快速有效地禁止了金银流通,使人民币迅速占领了市场;那么对于幅员广大的新区农村来说,以经济手段为主使人民币占领并扩大市场则是最佳选择,因为行政命令为主不仅实施成本过高,而且会导致实物交换比重的增加。经济手段的有效实施是以人民币币值基本稳定为前提条件的,因此,人民政府采取的促使人民币下乡措施和人民币真正深入广大农村、占领农村市场,则是在1950年3月统一财经之后。政府促使人民币下乡的经济措施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税收,即政府在乡村征收的各种税费,除公粮外,一律征收人民币,以促使人民币的流通;二是通过农贷和押汇(埠际押汇和进出口押汇),使人民币深入农村;三是通过大力开展城乡物资交流,即鼓励工业品下乡和大量收购农副产品,使人民币取代银元和实物交换,占领农村市场。经过1950至1951年的上述财政、金融、贸易三大经济手段的促进,银元基本退出市场,以物易物的比重也大为缩 小,人民币终于深入到农村。据个别调查,1950年3月统一财经以前,人民币尚未占领新解放区农村,老解放区农村的流通量也很有限;而到1952年底据人民银行总行估算,农民持有的人民币已达11万亿元,占当时人民币流通总量的40.4%。[7]

4、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耐心等待、稳步前进的政策。对于少数民族地区,中共中央和人民政府则采取了完全不同的政策,充分照顾到少数民族的利益和习惯。

1950年,西北、西南都曾决定在少数民族地区,应照顾少数民族群众长期形成的心理和习惯,暂准行使银元,待条件具备后再逐步用人民币收兑。例如同年8月西北军政委员会制定的“管理银元办法”(经中财委批准)即规定:(1)甘肃大部、宁夏、青海部分地区仍应继续坚决贯彻禁绝银元流通的既定政策,仅甘肃拉卜楞区、宁夏阿拉善区、青海西南部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暂准银元与人民币同时流通,然后再逐渐以经济为主辅助人民币市场的扩大,俟条件成熟时(可能需要数年)再行禁止银元。(2)在暂准银元流通的地区,为了加强政府对银元的统一掌握与管理,可考虑有人民银行领导成立(吸收当地有威望人士参加)“货币交易所”按照当地银元与人民币的市价进行集中的自由交易,以解决持有人民币或银元者相互需要之困难。如该地区银元缺乏,只准人民银行有计划以汇兑方式向该区调剂,其他公私单位都不准自由携往。(3)暂准银元自由流通地区的国营贸易公司及其他国营企业(邮政、交通等)和税务机关一律禁止收受银元,以支持人民币流通范围的稳步扩大;但是国营贸易公司收购土产时,视具体情况,可用银元。(4)为了推行人民币下乡、组织经济力量、削弱银元流通的市场基础,国营贸易公司和人民银行必须尽力扩大业务。(5)在银元暂准流通区与禁止区的交界地带,应加强银元的缉私工作。[8]

1953年初,西南暂准银元流通的少数民族地区(不包括西藏)银元价格下跌、币直不稳,人民币流通范围开始扩大,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政府可以选择的办法有以下两种:一是沿用所采取的办法,继续压迫银元价格下降,然后一次收兑或只收进不放出,肃清银也流通;二是在目前基础上,通过稳定人民币与银元的比价来稳定货币市场,以开展物资交流,从而使少数民族逐渐转变喜爱硬币心理,建立人民币威信,在将来条件完全成熟、少数民族完全同意的情况下,才水到渠成地统一货币。1953年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建议中央采取后一种办法,3月7日中央批复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报告,提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金融、贸易政策应采取稳步前进而对少数民族(包括本地商人及上层分子)有利的方针。切忌躁进,尤不可将内地办法搬进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并要求其他混合使用银元和人民币的少数民族地区,亦照此报告合理调整人民币与银元的比价。

五、严禁外币在市场上流通,加强外汇管理

如前所述,旧中国货币混乱、外国货币广泛流通,特别是解放战争后期,由于国民党政府的货币信用崩溃,美钞、港币等外币更是成为流通领域的主要计价手段之一。美钞主要流通于北平、天津、上海、武汉等大中城市,尤以上海为最多;港币则主要流通于华南地区,广东、福建等地,几乎是港币的天下。

针对上述情况,各地解放后,人民政府立即加强了外汇管理,制定了外汇管理办法,禁止一切外国货币在中国市场上流通。同时还规定:无论中国人还是外国侨民,凡持有外国货币者,必须在限期内,按规定牌价到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指定机构兑成人民币,或者作为外币存款换取外汇存单;因公务或旅行进入中国国境者所持有的外币和票据,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设在边境的兑换机构兑成人民币或作为外币存款;一切外汇业务,包括国际贸易结算、国际汇兑、外汇买卖,都必须由中国银行办理或在其监督下由指定的银行经营。

收兑外币的工作,大致分为两个阶段。1949年初平、津解放到建国前为第一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收兑华北、华东、中南等大中城市中的外币,以美钞为主;1949年10月广州解放到1950年底为第二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收兑广泛流通于华南城乡和西南边疆地区的外币。

在第一阶段,人民政府一方面严厉取缔外币黑市买卖,另一方面则采取折实存款的办法,吸收外币存款,由于行政手段和经济杠杆双管齐下,效果较好。到1949年底,天津兑入103万美元、97万港元、其他外币折合120万美元;上海则兑入758万美元、149万港元,吸收各种外汇、外币存款共计1242万美元、572港元、65万英镑。[9]

在第二阶段,以驱逐和收兑港币为主的禁止外币流通工作更为艰巨。在1949年10月广州解放至1950年2月,为了把港币迅速逐出市场,人民政府对港币采取了坚决肃清、排挤为主、兑换为辅的方针(因港币数量巨大,如大量收兑将会引起物价暴涨),将港币打入黑市,以促使其回流香港和海外。 1949年11月18日,广州市军管会宣布:人民币为合法货币,凡完粮纳税以及一切公私款项收付、物价计算、账务票据契约,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及清偿本位,严禁外币流通使用,但是由于港币流通普遍、深入农村,兑换尚需时日,暂准按人民银行的牌价使用。同时,人民政府还开展了拒用外币的宣传教育运动。为了打击港币黑市,稳定金融局面,人民政府于12月4日对地下钱庄、剃刀门楣进行了大扫荡,查获地下钱庄170家、剃刀门楣498档沉重打击了港币黑市,把港币与人民币的黑市比价由12月4日的1:3333元压低到12月10日的1:1540元(同期人民银行牌价为1:1500元)。斗争的结果,确定了人民币为市场流通中的唯一合法货币;铲除了港币黑市的据点——地下钱庄、剃刀门楣;并对人民群众进行了拒用外币的宣传教育。

1950年2月以后,由于人民币流通范围扩大,同时交通的恢复也使政府掌握了较多的物资,基本具备了禁止港币流通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1950年2月3日,广州市军管会宣布:禁止港币流通使用。与此同时,人民银行将兑换牌价提高,以利收兑;并颁布优待外币存款办法,准许外币存款移作自备外汇或按优待侨汇的牌价支取人民币。随后,广东也先后宣布禁止港币流通。1950年3月统一财经以后,由于实行“三平”政策,物价币值都趋于稳定,港币黑市比价已为人民银行的牌价所控制,人民币已经完全占领了城市市场。这个时期货币统一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大量收兑港币、组织人民币下乡。以广州市为例,3月中旬以后每日的港币收兑量比3月中旬以前每日最高量增加了100倍。仅1950年一年,广东省就收兑港币9211.3万元、美钞71.65万元。据估计,到1950年9月底,停留在华南民间的港币已不到原来的五分之一,人民币已经完全占领了城乡流通市场。

六、中国大陆货币统一的实现

1949年至1950年的货币统一行动,并不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它只是集中于关内的广大地区,而对较早解放的东北、内蒙和刚解放的新疆并没有实施货币统一,三个地区仍然行使其原有的地方货币,中央人民政府没有急于实行全国货币的统一。这个决策是相当英明正确的。

广州打掉地下钱庄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广东涉案11亿地下钱庄、广州打掉地下钱庄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最近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