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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投资体制,以及投资体制改革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佰雅经济喔。
本文目录一览:
西方国家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体制有哪些特点?
一、西方三种市场经济模式的特点
市场模式研究的是市场体系运行机制的基本框架及其运行原则。对各种市场模式特点的比较分析的目的,在于说明市场形成的机理、分析市场运行的轨迹,比较各种市场模式的功能及利弊。在众多的市场模式中,以美国、德国、日本较为典型。下面对这三国市场模式的基本特点作一简要介绍。
1、美国的垄断主导型模式的特点
美国是当今世界最典型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国家。这种自由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强调市场竞争,经济决策权分散在众多的企业手中。其主要表现在:
(1)企业都是完全独立的经济实体,生产和经营自主化。整个社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主要依靠私人的市场活动。消费者完全通过市场向任何生产和经营者购买所需的商品。社会以此来达到生产和消费的平衡。
(2)强调市场的协调机制作用。市场价格由价值规律决定;生产者都要通过市场竞争寻求生存和发展;市场竞争对调整生产布局、企业结构以及满足市场需要起着主要作用。
2、德国的社会市场型模式的特点
联邦德国推行社会市场经济体制始于1948年的艾哈德政府,经历了有限调节到全面调节两个阶段。该种模式实质上是一种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宏观控制的市场经济。它在市场经济前面加上社会二字,想说明不同于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要以社会(国家)的干预为补充和以社会保障为特征来发展市场经济,目的是实现社会公平,即要通过一定措施来缓解市场经济所造成的收入与权力分配的不均,维护资本主义社会的稳定。该种模式的基本特点是:
(1)通过法律手段限制垄断,保护竞争,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例如,1957年颁布的《反对限制竞争法》,被称为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法。这部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大企业之间达成垄断市场的协议;防止大企业兼并小企业;在税收、贷款、财政援助、信息咨询服务等方面保护和支持中小企业等。
(2)明确规定实现社会公平的具体内容。例如,把社会总产值中的一部分归雇员所有,雇员对企业的生产与管理,采用工人委员会的形式有共同决定权或参与决定权。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政府用于此项事业的开支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3。雇员在职时必须参加社会保险,以应急可能发生的情况等。
(3)十分强调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
其主要方法是:
第一,通过中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并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来影响、引导企业沿着计划指导的方向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
第二,国家投资兴建整个国民经济所必需而私人资本无力或不愿经营的基础设施,如交通运输、公用事业、教科文部门等。
3、日本的政府主导型模式的特点
二战结束时,日本整个国民经济处于瘫痪状态。国民财富的42%毁于战火之中,城市建筑的40%遭到破坏,工业生产设备能力有一半被损毁,农业生产基本中断,人民生活极端困难。然而经过战后短期恢复和整顿,从50年代中期至70年代初期的20年中就实现了工业现代化,跃居世界第三经济大国。人民生活水平也相继提高。
日本的政府主导型模式,是一种以自由市场制度为基础,政府对经济活动强化宏观调控为主导的混合经济体制的模式。政府为确保这种模式的正常运行,明确规定三个原则:
(1)私有财产制度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法律规定个人通过劳动挣得的财产,或继承的遗产归个人所有,他人不得侵犯。如果有人企图侵犯,只要当事人起诉,国家即进行干预。
(2)契约自由的原则。法律规定订约自由,但合同生效后必须信守合同,彻底执行。当一方未经他方同意而破坏合同时,受害者起诉,国家即出面干预。
(3)企业自我负责原则。企业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的后果,由企业承担,与他人或国家无关。如果对他人或社会带来危害时,国家将根据受害人的申诉,出面干预。
这种市场模式的基本点是:
(1)私人企业是市场行为的主体,按市场需求对资源配置进行决策。
(2)市场实行公平竞争的原则,而公平竞争的主要手段是技术革新。公认技术革新的优秀者为竞争的真正胜利者,把技术革新视为推动自由市场发展的原动力。
(3)政府通过宏观管理对企业行为进行诱导。
哪些特点可供我们借鉴
美、德、日三国市场经济模式所积累的经验和教训,为构筑我国市场经济基本框架提供了有效的启示。
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
3.建立健全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
对于我们的启示是:首先,要转变政府职能。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主要是制订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其次,必须建立和完善现代的财政制度和银行制度,大力发展金融市场,以便为适当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发挥作用创造前提条件。例如,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要以稳定币值为首要目标,调节货币供应总量,并保持国际收支平衡。又如,在财税改革方面,一要实行中央与地方的分税制,建立各自税收体系,合理确定二者比例,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二要统一税法,完善税收制度。以上供参考。
资本、投资人、投资对象、投资期限、投资目的和投资方式构成了投资的六要素。
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目标与内容:
1、改革政府对企业投资的管理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
2、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职能,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建立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发展多种融资方式;
3、培育规范的投资中介服务组织,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公平竞争;健全投资宏观调控体系,改进调控方式,完善调控手段;加快投资领域的立法进程;
4、加强投资监管,维护规范的投资和建设市场秩序。通过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最终建立起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
扩展资料:
指导思想:
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
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推动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参考资料:中国新闻网-《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全文)
一、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一)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推动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二)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改革政府对企业投资的管理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职能,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建立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发展多种融资方式;培育规范的投资中介服务组织,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公平竞争;健全投资宏观调控体系,改进调控方式,完善调控手段;加快投资领域的立法进程;加强投资监管,维护规范的投资和建设市场秩序。通过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最终建立起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二、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一)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彻底改革现行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对于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各地区、各部门要相应改进管理办法,规范管理行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下放给企业的投资决策权利。(二)规范政府核准制。要严格限定实行政府核准制的范围,并根据变化的情况适时调整。《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增减《目录》规定的范围。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政府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对于外商投资项目,政府还要从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核准。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严格规范的核准制度,明确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布,提高办事效率,增强透明度。(三)健全备案制。对于《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制定。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要对备案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防止以备案的名义变相审批。(四)扩大大型企业集团的投资决策权。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大型企业集团,投资建设《目录》内的项目,可以按项目单独申报核准,也可编制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规划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后,规划中属于《目录》内的项目不再另行申报核准,只须办理备案手续。企业集团要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规划执行和项目建设情况。(五)鼓励社会投资。放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逐步理顺公共产品价格,通过注入资本金、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经营性的公益事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于涉及国家垄断资源开发利用、需要统一规划布局的项目,政府在确定建设规划后,可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项目业主。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各种所有制企业进行境外投资。(六)进一步拓宽企业投资项目的融资渠道。允许各类企业以股权融资方式筹集投资资金,逐步建立起多种募集方式相互补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经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证券监管机构批准,选择一些收益稳定的基础设施项目进行试点,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在严格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改革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制度,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增加企业债券品种。按照市场化原则改进和完善银行的固定资产贷款审批和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运用银团贷款、融资租赁、项目融资、财务顾问等多种业务方式,支持项目建设。允许各种所有制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国外贷款。制定相关法规,组织建立中小企业融资和信用担保体系,鼓励银行和各类合格担保机构对项目融资的担保方式进行研究创新,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担保机构资本实力,推动设立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机制。规范发展各类投资基金。鼓励和促进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七)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各类企业都应严格遵守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不得投资建设国家禁止发展的项目;应诚信守法,维护公共利益,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应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投资风险约束机制、科学民主的投资决策制度和重大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的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三、完善政府投资体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一)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包括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够由社会投资建设的项目,尽可能利用社会资金建设。合理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投资事权。中央政府投资除本级政权等建设外,主要安排跨地区、跨流域以及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二)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和坚持科学的决策规则和程序,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政府投资项目一般都要经过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中介机构的评估论证,咨询评估要引入竞争机制,并制定合理的竞争规则;特别重大的项目还应实行专家评议制度;逐步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三)规范政府投资资金管理。编制政府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包括预算内投资、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统借国外贷款等。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根据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调控需要,可分别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等方式。以资本金注入方式投入的,要确定出资人代表。要针对不同的资金类型和资金运用方式,确定相应的管理办法,逐步实现政府投资的决策程序和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四)简化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合理划分审批权限。按照项目性质、资金来源和事权划分,合理确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之间的项目审批权限。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应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具体的权限划分和审批程序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颁布实施。(五)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进建设实施方式。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标准,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按项目建设进度下达投资资金计划。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中介服务管理,对咨询评估、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实行资质管理,提高中介服务质量。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增强投资风险意识,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机制。(六)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效益。各级政府要创造条件,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公益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于具有垄断性的项目,试行特许经营,通过业主招标制度,开展公平竞争,保护公众利益。已经建成的政府投资项目,具备条件的经过批准可以依法转让产权或经营权,以回收的资金滚动投资于社会公益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四、加强和改善投资的宏观调控(一)完善投资宏观调控体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在国务院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有效运转、依法监督,调控全社会的投资活动,保持合理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二)改进投资宏观调控方式。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全社会投资进行以间接调控方式为主的有效调控。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教育、科技、卫生、交通、能源、农业、林业、水利、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战略资源开发等重要领域的发展建设规划,包括必要的专项发展建设规划,明确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总体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等。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发展建设规划是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努力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引导社会投资。制定并适时调整国家固定资产投资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明确国家鼓励、限制和禁止投资的项目。建立投资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政府对投资的调控目标、主要调控政策、重点行业投资状况和发展趋势等信息,引导全社会投资活动。建立科学的行业准入制度,规范重点行业的环保标准、安全标准、能耗水耗标准和产品技术、质量标准,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三)协调投资宏观调控手段。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以及宏观调控需要,合理确定政府投资规模,保持国家对全社会投资的积极引导和有效调控。灵活运用投资补助、贴息、价格、利率、税收等多种手段,引导社会投资,优化投资的产业结构和地区结构。适时制定和调整信贷政策,引导中长期贷款的总量和投向。严格和规范土地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土地供应对社会投资的调控和引导作用。(四)加强和改进投资信息、统计工作。加强投资统计工作,改革和完善投资统计制度,进一步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全社会固定资产存量和投资的运行态势,并建立各类信息共享机制,为投资宏观调控提供科学依据。建立投资风险预警和防范体系,加强对宏观经济和投资运行的监测分析。五、加强和改进投资的监督管理(一)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工程咨询、投资项目决策、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和单位,都应有相应的责任约束,对不遵守法律法规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完善政府投资制衡机制,投资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能分工,对政府投资的管理进行相互监督。审计机关要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完善重大项目稽察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监督。(二)建立健全协同配合的企业投资监管体系。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市规划、质量监督、银行监管、证券监管、外汇管理、工商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企业投资活动的监管,凡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得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在建设过程中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部门要责令其及时改正,并依法严肃处理。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事中和事后监督检查,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的项目,以及不按规定履行相应核准或许可手续而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要责令其停止建设,并依法追究有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审计机关依法对国有企业的投资进行审计监督,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企业投资诚信制度,对于在项目申报和建设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予以惩处,并公开披露,在一定时间内限制其投资建设活动。(三)加强对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各类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均须与政府部门脱钩,坚持诚信原则,加强自我约束,为投资者提供高质量、多样化的中介服务。鼓励各种投资中介服务机构采取合伙制、股份制等多种形式改组改造。健全和完善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业协会,确立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行业管理体制。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中介服务市场,强化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四)完善法律法规,依法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与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投资要素合理流动、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市场环境,规范各类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和政府的投资管理活动。认真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财经纪律,堵塞管理漏洞,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加强执法检查,培育和维护规范的建设市场秩序。
附件: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
国 务 院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经济体制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下,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国民经济的运行方式以及组织、管理和调节国民经济制度的方式方法的总称。其主要内容包括:所有制结构、经济决策结构、经济调节机构、激励机制、经济管理组织结构等。
经济体制决定投资体制。投资体制是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与经济体制是完全对应的。有什么样的经济体制模式必然会有什么样的投资体制模式。因此,人们完全可以借鉴经济体制模式的划分方法来考察投资体制。
投资体制与经济体制的区别投资体制与经济体制的区别:
1、含义不同:
①经济制度通常是指一定社会占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即经济基础。广义的经济制度还指一定社会经济部门或一个方面的具体制度,如工业、农业制度等。教材是从狭义取意。②经济体制是指建立在一定生产关系基础上的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模式、管理制度、管理方式等的总称。③经济机制是指一定经济机体内各构成要素之间相互联系和作用的制约关系及其功能,又称为经济运行机制。
2、外延不同:
①经济制度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这是其核心和基础;还包括分配制度。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制度包括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又包括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②经济体制主要包括经济制度、经济运行机制、市场体系、政府调控体系、产权制度、财政金融体制等。③在不同的经济体制下经济运行机制不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机制包括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价格供求竞争等市场运行机制、以经济法律行政为主要手段的宏观调控机制等。
3、与社会性质的关系不同:
经济制度是区别不同社会形态的基本依据,反映着经济最本质的社会特征。经济体制、经济运行机制本身不具有独立的社会属性,只是在它们与不同的经济制度相结合时才表现出不同的性质。正因为如此,同一经济制度的国家可以实行不同的经济体制,有不同的经济运行机制;不同经济制度的国家也可以实行相同的经济体制,有相同的经济运行机制。
4、历史类型不同:
由于经济制度直接与社会性质相联系,反映和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因此可按社会属性分为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而经济体制、经济运行机制直接与经济形态相联系,因而基本历史类型包括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其中商品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按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又可分为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两类。
拷贝来的
《投资体制改革方案》的通过,预示着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将会取得一些重大的突破和进展。中国经济是一个靠投资拉动的经济,但由于投融资体制的限制,中国投资的效率却很低,高速的经济增长并未带来社会财富的同步增长。投融资体制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相对滞后,其基本问题仍然是政府主导和国家垄断,市场化程度很低。《投资体制改革方案》首先要做的就是,让诸神归位,尽量减少政府对投资项目的参与,不仅大大削弱了政府对投资项目的审批权,而且增加了政府投资项目也要引入市场机制的内容。在纠正政府越位的同时,该方案还校正了民营企业在一些投资领域的缺位现象,与此同时,在银行改革中也加入了吸引社会资本和外国资本参股国内商业银行的内容。只要投融资改革的措施能够真正实施,投融资的效率将会提高,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将得到增强。这次改革还能缓解目前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隐患,挤出经济增长中的泡沫,有利于今明两年经济的稳定增长。然而,此次改革离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目标还相去较远,且实际操作性成问题,改革的成效会大打折扣,现有的办法仍然不能割断政府投资与金融体系的风险连带关系。因此,对于投融资改革的成效,还不能过早地下结论。
(50人论坛·北京)据报道,由发改委起草的《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在完成最后修改之后,将公布实施。方案起草至今,历时5年半。在中国改革的历史上,并不多见。一方面说明问题的重大和对问题的认真,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政府效率的低下。与此同时,金融改革也在紧锣密鼓,国有商业银行注资改制上市已经拉开序幕,银行业新一轮对内开放随着东北振兴银行的建立悄然而起,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发展也有了新的举措。这一切预示着,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将会取得一些重大的突破和进展。
中国经济是一个靠投资拉动的经济,不仅是由于中国的投资率是世界各国中最高的,且在波动中呈提高之势,而且是由于投资的增长与经济增长的相关度很高,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很大。80年代的投资率平均为36%,90年代平均为38.4%,近三年有了进一步的提高。2002年,固定资产投资与GDP的比例为42.2%,超过了1993最高时的37.7%,去年达到了47.3%,然而,由于投融资体制的限制,中国投资的效率却比较低,且呈不断降低之势,进而影响了经济增长的质量。因此,改革开放二十五年,我国虽然一直保持了高速的经济增长,但社会财富却没有同步增长,人民的生活水平还相当低,我国依然是一个比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
在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我国的投融资体制始终是经济体制改革中一个相对滞后的环节,其基本问题仍然是政府主导和国家垄断。如果说在三大需求中,出口取决于国外需求,随着加入WTO,其经营完全放开,由企业决策;消费主要取决于收入的增长,其市场化程度也比较高,效率也相对较高,只有投资领域的市场化程度最低,是政府干预最大的地方。最近几年,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作用是稳定了经济增长,消极作用是增强了政府在投资领域的干预。特别是由于将"GDP"和招商引资作为官员政绩的考核标准,地方政府就主要拿投资做文章。从理论上讲,高质量、有效益的投资需要市场导向,符合市场规律,但政府投资和政府主导下的投资必然是领导人利益导向的,有时可能只符合人事运作规律,投入产出率较低。于是,出现了许多奇怪的投资现象。很多地方几乎是一任领导,有一种发展思路,就有一批工程;班子一换,工程也就无人接续。投入了资源,有了投资完成额,增加了GDP,却没有任何收益!还有一些地方引入外资不计成本,把工业用地全部批租了,使得未来的发展没有了余地。地方政府的投资竞争是造成投资过热的体制性根源,去年上半年,中央政府主导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同比下降了7.7%,而地方政府的投资额却增长了41.5%。政府主导的投资与国家垄断的金融体系形成了风险连带体系,银行贷款越来越集中于政府投资的大项目、大工程,期限越放越长,由10年到15、20年,甚至25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中长期贷款比例在45%以上,如果考虑短期贷款中有20-25%的不良贷款,这样,长期贷款比例接近60%。按任何银行业经营的理论看,这都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事情,也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基本原因。另外,政府主导下的投资经常成为权力寻租的场所和中介,据说一条高速公路就有一批官员倒下,房地产发展中土地批租的问题不断,就是这一问题的集中体现。
投资和融资本来就是企业的事情和权限,政府既做不了,也做不好。《投资体制改革方案》首先要做的就是,让诸神归位,尽量减少政府对投资项目的参与,不仅大大削弱了政府对投资项目的审批权,而且增加了政府投资项目也要引入市场机制的内容。所以,了解方案内容的人士评论说,发改委是"自废武功",自我释权。在纠正政府越位的同时,该方案也校正了民营企业在一些投资领域的缺位现象,在过去几乎由政府垄断的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不仅允许民营企业投资那些有收益的项目,对那些回报没有保障的项目,也鼓励各级政府要创造条件,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与此同时,在银行改革中也加入了吸引社会资本和外国资本参股国内商业银行的内容。
从长远看,只要投融资改革的措施能够真正实施,政府职能转换将会加快,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也会逐步形成,投融资的效率将会提高,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将得到增强。从近期看,这次改革也会缓解目前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隐患,比如说,能源紧张,开发区泛滥,一些行业重复建设严重,表面上看是投资增长太快所致,实际上,政府主导下的土地批租、盲目招商和滥搞开发区起了很大作用。通过改革减少了政府的上述行为,挤出经济增长中的泡沫,有利于保证今明两年经济的稳定增长,对于金融改革的顺利推进也有重要作用。
这次改革显然是投融资领域的一个进步。然而,受各种因素制约,不可避免地会造些一些新的扭曲,留下一些缺憾。第一,此次改革虽然压缩了政府干预市场的空间,但是政府依然停留在一些本该大规模退出的投融资领域,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一些具有良好盈利前景的基础建设和金融机构,政府投资和干预还会占主导地位。离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目标还相去较远。第二,政策虽好,但实际操作性成问题。虽有发改委自我释权在前,但地方政府却并不一定跟着学样。在其它政府改革配套措施没有跟上,又缺乏将政策落到实处的具体手段的情况下,改革的成效将会大打折扣。第三,政府花钱买体制,决心很大,但现有的办法仍然不能割断政府投资与金融体系的风险连带关系。因此,对于投融资改革的成效,还不能过早地下结论。
关于投资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佰雅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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