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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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