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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加多宝股东,以及加多宝 董事长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佰雅经济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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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晚间,中弘股份公告公司及控股股东与加多宝集团、银谊资本共同签署《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8月28日上午,加多宝集团官网澄清:对协议所述内容完全不知情,且中弘股份在公告中所述有关加多宝集团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在重组的利好刺激下,已经跌成“仙股”的中弘股份8月28日涨停开盘,在加多宝澄清的情况下仍未打开涨停板。 之后,深交所宣布中弘股份盘中临时停牌。
本次事件的五大疑点:
问题一:中弘集团“碰瓷”加多宝?
根据中弘股份8月27日晚间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弘卓业集团终止了与新疆佳龙签署的股份转让框架性协议,改为与加多宝集团及深圳前海银谊资本有限公司签署《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
协议共有甲乙丙三方签订,其中,加多宝方是授权了黄伟清为代表。
协议约定的内容包括:
1、一致同意由加多宝集团及前海银谊资本对中弘股份、控股股东中弘卓业集团进行债务重组,以完善资本结构,调整产业结构方向,解决流动性困难和经营发展遇到的困境。
2、加多宝和银谊资本对中弘股份、中弘集团实施债务重组,注入优质项目;
3、加多宝和银谊资本对中弘股份的托管期限为5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算。
值得注意的是,中弘股份强调,加多宝集团同意并授权深圳前海银谊资本具体完成本协议项下的尽职调查等有关事项。
问题二:加多宝被“萝卜章”?
中弘股份披露的加多宝,正是大家都了解的“凉茶大王”。中弘股份称,加多宝拥有多年的产业运营经验,并且在产业运营多年后在全国各地持有多处待开发用地,意在盘活中弘股 份存量资产,实现共赢。
28日早上,加多宝紧急发布澄清公告:加多宝集团从未与中弘股份、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深圳前海银谊资本有限公司签署过《经营托管及债务重组协议》,对协议所述内容完全不知情。
加多宝集团从未对黄伟清出具任何授权。中弘股份在公告中所述有关加多宝集团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在加多宝和中弘股份发布的消息中,“加多宝集团”的两个章似乎有差异。但目前尚不能断定是否是萝卜章。
从加多宝集团声明来看,加多宝完全否认和中弘有公告所言的合作,这似乎是中弘方面的单方面碰瓷。
中弘股份披露的数据中,加多宝2017年亏损5.83亿元。
问题三:银谊资本是谁?
加多宝澄清中强调,“加多宝集团从未对黄伟清出具任何授权”。中弘股份披露的协议中,黄伟清是加多宝集团的授权代表,且和妻子刘红雯实际控制银谊资本。
工商资料显示,在7月24日,前海银谊发生了投资人变更。该公司的股东深圳市中证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在7月4日也发生了投资人变更。
中弘股份公告显示:银谊资本是一家专注于资产重组、并购等相关类金融业务的投资公司,其实际控制人刘红雯及其丈夫黄伟清从事地产行业超过20年,尤其在华南地区开发了多处地产项目,银谊资本既为实际控制人的核心企业。
2017年银谊资本盈利2304.86万元。但网上尚无更多公开资料。
问题四:谁在导演涨停板?
体验了数日的“仙股”经历之后,中弘股份凭借着自发与凉茶王加多宝的“绯闻”关系,终于使得其股价出现久违的回头望月之势。
8月28日,中弘股份旋即以“一”字涨停开盘,相较前个交易日的0.79%元/股收盘价,该股今日“大幅拉涨”8分钱!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弘股份临停之前,曾有约200万手买单封出。
总体来看,在今日早盘有效的交易时间内,中弘股份总计成交1.26亿股,成交总金额为1.1亿元。其中,中弘股份分笔数目为1239个,每笔交易均量为10.16万股,主卖大单占比达到78%,主卖小单占比则为12%。
截至到8月28日,中弘股份总股本为83.91亿股,流通股本为83.89亿股,其总市值尚高达73亿元。
问题五:是否为避免退市?
时间回溯到半个月前,中弘股份股价一直在1元/股上方徘徊,而在8月15日该股却惨遭跌停,其股价终于实质性打破了1元大关,收盘价下跌至0.94元/股。
随后至今的9个交易日中,中弘股份仍旧持续不振,股价一度“杀跌”至0.71元/股。如今,中弘股份股价已经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进而坐实了“仙股”称号。
加多宝集团(分香港加多宝和广州加多宝)是鸿道集团的子公司,鸿道集团是香港企业,董事长陈鸿道。中国人,中国企业。
补充:由于现行政策,需要维持香港的相对自治,所以香港的企业一般都称外企。
2018年1月30日,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其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福建高院关于广药集团与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的一审判决书,其中判决内容包括驳回原告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4万余元,由原告广药集团承担。
其中提及了广药集团于2015年6月26日向福建高院对福建加多宝提起诉讼并收到此案件受理通知书的事宜。其诉讼请求包括:
1.判令福建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生产、销售与广药集团“王老吉”凉茶相同或相近的特有包装装潢;立即销毁全部库存产品和容器(被诉侵权的);立即停止使用并移除或销毁所有载有被诉侵权产品的广告以及各种介绍、宣传材料等。
2.判令福建加多宝赔偿广药集团自2012年6月起至此案一审判决作出前,新疆加多宝因此案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元。
3.判令福建加多宝赔偿广药集团为制止上述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维权费用人民币100万元,并承担此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4. 判令福建加多宝在中央电视台、各省级电视台、省级以上报刊及其官网上连续6个月公开发布声明,澄清事实,消除此案件给广药集团造成的严重不良影响。
从2011年开始的商标之争,加多宝与王老吉两家凉茶企业开展无数场官司大战。截至2016年9月,加多宝集团败诉22次,并面临着共计约46亿元的天价索赔。
他不是上市公司,所以是没有股票代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五节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证券交易所应当自接到的该股票发行人提交的上述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安排该股票上市交易。 《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还规定,被批准股票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前应当与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契约,确定具体的上市日期并向证券交易所交纳有关费用。《证券法》对此未作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可为非上市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点,如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所有权和经营权。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和投票参与公司决策等。
加多宝股东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加多宝 董事长、加多宝股东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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