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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真相跟现实中的有所差距,现实中的报道是在2017年的6月22日凌晨5点左右,杭州发生保姆纵火案,造成一个母亲和三个孩子死亡,在2017年7月1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将保姆莫焕晶逮捕,2018年9月2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5月17日9时,莫焕晶上诉开庭审理下午17时20分许,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择期宣判6月4日,案件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8年9月2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莫焕晶被执行死刑2019年3月,quot蓝色钱江保姆纵火。
枪决2017年6月22日5时07分,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鲲鹏路蓝色钱江小区2幢1单元1802室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公安机关通过外围调查,发现该户保姆莫焕晶女,34岁,广东东莞人存在可疑情况经过审查,莫焕晶初步交代了其于。
1997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这为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确立了合法地位但由于注射执行死刑的软硬件要求较高,投资比较大,从中国来看,枪决仍然是执行死刑比较普遍的一种;令人痛心的杭州保姆纵火案今年年初2月9日一审认定保姆莫焕晶犯放火罪盗窃罪,二罪并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时至今日,判决尚未执行因为保姆莫焕晶表示不服,提起上诉 就在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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