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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
(2)“互联网+”制造业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
(5)“互联网+”商务服务
(6)“互联网+”公共服务
(7)“互联网+”公益创业
比赛对象
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就业型创业组
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比赛方式
(一)项目计划书评审
1.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鼓励项目与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结合。
2.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二)项目展示及答辩
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报名方式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5月20日前在网站上提交创业计划书、路演PPT等材料。并同时将创业计划书、路演PPT发到邮箱XKJS490217844@163.com,项目文件统一以“系部(中心)-参与赛事的类别-项目名称”命名。
赛程时间地点
校赛时间:
2016年5月25日-6月10日
(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校赛地点:
学生发展中心四楼创业讲坛(暂定)
比赛奖励
注:奖项将根据各组别的实际报名情况调整,报名数少于所设奖项数的,按减一设奖。
其他事项
进入项目答辩环节团队的队长于比赛当天13:00到学生发展中心三楼参加赛前会议,并抽签确定比赛顺序,具体日期另行通知。相关比赛事宜可咨询学生发展中心吴煜洺老师,联系方式:18065068911。
1.《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队情况汇总表》;
2.项目计划书电子版(PDF格式)及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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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学生发展中心
编辑 / 朱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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