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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电子商务创业方案"专业解答"

更新时间:2026-04-26 04:59:11 点击:78

溆政办发〔2017〕12号

溆浦县开展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

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优质工业品下乡、特色农产品进城,加快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抓手,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的原则,依托农特产品、乡村旅游、商贸流通和生产企业资源,通过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搭建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支撑体系,促进农村电子商务普及应用,发挥电子商务拓市场、促消费、带就业、稳增长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有利于电子商务在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引领,统筹发展。坚持规划先行原则,按照商务部、省商务厅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与城市建设及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有机结合,推动电子商务规划发展、有序发展、集聚发展,加快推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

2.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在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主体作用。政府通过加强示范引导、统筹协调、政策支持和环境改善,充分调动和激发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资源整合,信息畅通。充分利用全县农村现有市场、信息资源,与供销、邮政、农资等深度融合,建立和完善农村商务信息应用与共享机制,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4.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充分发挥我县资源优势,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坚持精细化开发,差异化发展,促进产业聚集。优先选择有特色、有基础、有前景的产业开展示范,取得重点突破,不断深化应用,探索具有本地特色、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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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展目标

通过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建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提高应用能力、改善发展环境,促进网购网销成为农村居民消费和增收的新渠道,在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促进农村就业和农民增收、推动脱贫攻坚等方面取得成效。到2018年,全县电子商务销售额达到20亿元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在现有基础上年均增长40%以上;培育10家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主体;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网商)数年均增长30%以上,实现乡镇、村(社区)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全覆盖;培训电子商务人才1万人以上,相关从业人员达3万人以上;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比率达20%以上,形成电子商务应用更加广泛、保障体系更加健全、配套服务更加完善、产业发展更加集聚的农村电子商务新格局。

四、实施内容

1.健全完善电子商务服务支撑体系

加快建设电子商务综合产业园,强化园区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含电商孵化、电商培训、电商综合服务、仓储物流、产品展示等为一体的电商产业孵化基地,引导农特产品、优势行业、电商企业、创业人员、电商服务机构等入驻,搭建农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乡镇商贸中心、万村千乡农家店、便民服务网点、邮政网点等现有资源拓展终端服务业务,为农村居民提供网络代购、各类产品代销和配送等服务。

2.加快建设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

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物流节点布局,加快物流配送专业化、信息化规划建设,构建面向农村的综合物流电子信息服务平台。新建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和快件处理中心,不断完善物流配送网络,增强物流分拣配送能力,提升便民服务功能。招引有实力的物流快递企业进驻,引导县内大型企业和农产品电商企业建设冷链物流,全面推进物流快递产业发展。鼓励邮政改造升级现有县乡物流配送体系,增配快递线路,增加配送人员和车辆,整合社会运输力量和其他快递企业,建立完善县、乡(镇)、村三级电子商务公共物流配送体系。

3.引进培育一批电子商务专业人才

整合就业、教育、扶贫等培训资源,融合骨干电商企业、执业培训机构和电商协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定期开展大规模电商人才的免费培训,着力培训农村实用型电商人才。积极鼓励返乡大学生、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创业青年参训创业,发挥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民触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高级电商管理人才、核心技术人才、高端运营人才的引进力度,营造良好环境,吸引一批电商精英来我县就业创业,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持。

4.扩大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领域

支持电商企业开发农村市场,扩大电子商务应用领域,利用电商平台将本县柑桔、溆浦鹅、鸡蛋枣、食用菌等优势农特产品做大做强,进而带动电子商务在各行业领域的蓬勃发展。支持邮政、京东、智慧农村和本地农产品电商企业整合利用农村现有乡镇商贸中心、便民服务网点、万村千乡农家店、移动、联通、电信、邮政等流通网络资源,在县级设立营运中心、乡村建设电子商务终端服务网点,构架农村新型电商流通布局。鼓励经营主体参与“全企入网、全民触网、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建设,支持农村居民开设网店销售产品;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家庭农场在网上开设土特产品旗舰店,向实体店与虚拟店融合发展,成为网购提货终端和网销服务点。

5.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加快农村商业网点信息化改造,完善网购、缴费、电子结算和取送货等服务功能,建立激励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体系,制定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标准、统计、信用等制度和行业标准。完善企业信息网络,构建完善企业总部、商品物流配送中心、直营商场(超市)、乡镇商贸中心、农家店联网互通的企业信息网络。充分利用信息平台传播快、覆盖广的特点,将消费品、农资流通企业、农家店以及农产品产地市场等纳入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区域信息对接,实现网上购销、支付、信息采集、数据分析等功能,全面提升农村商务信息服务水平。

6.加大特色农产品网销力度

统筹制定我县农产品品牌培育规划,支持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而开展的农产品和农村特色产品的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以及农产品标准化、分级包装、初加工等设施建设。引导农产品电商企业培育、创建和整合品牌,鼓励农产品企业申报QS认证、无公害认证、绿色农产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着力打造一批事关全县现代农业和农民增收的农产品网销品牌。加快农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建设,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本地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打造优质卖点。加大农产品网销推广力度,适时开展农产品网上宣传、促销活动,借助第三方网络团购促销平台,有针对性的开展特色农产品团购促销活动。

五、时间进度安排及实施项目投资规模

1.启动阶段(2016年5月-2016年7月)

根据商务部、省商务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规划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平台建设项目,上报省、市商务和财政部门备案。成立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机构,抽调工作人员,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实施方案,启动示范项目建设。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相关政策、重要目的和意义等,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2.实施阶段(2016年8月-2017年9月)

落实溆浦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好各项目实施工作:

解释!电子商务创业方案

(1)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拟申请中央专项资金180万元。建设电商培训中心、文创设计中心、溆浦线上特色馆等县域电商相关业务板块。建立溆浦线上特色馆,整合我县具有特色的农副、特色产品,集中在线上平台展示,成为溆浦特色产品对外展示的窗口;构建电商综合管理系统、OMS系统、分销系统等,实现溆浦电子商务产业的信息化、系统化管理,强化电子商务数据统计工作。

(2)溆浦县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拟申请中央专项资金260万元,承办企业投资3740万元。建设规划用地总面积20600㎡,主要建设电商街、农特街、快递物流街、溆浦特色体验馆、互联网O2O体验馆、创客中心、商学院、智慧农业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

(3)电子商务进农村镇(乡)村服务站建设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专项资金260万元,承办企业投资540万元。围绕全县417个行政村(居)布点建设260个电子商务进农村镇(乡)村级服务站(优先考虑贫困村)。

(4)县域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拟申请中央专项资金600万元,承办企业投资1000万元。整合县邮政、万村千乡承办企业、“四通一达”等商贸物流快递企业资源,建设农村物流配送支撑体系。建设内容包括农村综合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县级仓储物流配送分拨中心、中心乡镇配送中心及信息化、设备仓储设施、运输车辆购置、智能包裹柜及定额补贴农产品上行的快递物流费用等。

(5)电商人才培训项目。总投资约12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专项资金340万元,电商企业投资860万元。实施万人培训计划、开展溆浦千人电商创业训练营,通过政府采购电商培训服务机构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电子商务培训。

(6)农特产品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项目。计划投资930万元。其中拟申请中央专项资金260万元,相关部门或企业投资670万元。支持购置有关环境监测、影像采集、网络传输、品质溯源、品控监测等设施设备,围绕农特产品流通标准化、品牌化和质量品控,开展农特产品地理标志、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已经QS认证,开展农特产品分级、加工、包装、商标注册、品牌打造等建设,构建农特产品追溯平台数据,解决农特产品线上销售的前置障碍,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农特产品的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7)电商精准扶贫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拟申请中央专项资金100万元。围绕贫困村的农特产品进行重点包装培育,打造一村一品,扎实推进贫困户开网店工程,对贫困村开设网店及农特产品网货培育开发等进行补贴。

3.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10月-2017年12月)

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和验收,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申报验收,接受国家、省,财政、商务部门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验收,发现问题进一步整改。

4.全面推广阶段(2018年1月-2018年12月)

在总结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建设,加强跟踪督查和绩效考核,确保资金及时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保证项目早日建成、早日见效,顺利通过验收。

六、配套资金和扶持政策

1.投资总规模

解释!电子商务创业方案

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累计需投资993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2000万元,企业及社会投资7930万元。建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分别报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支持重点

(1)支持开展电子商务培训。支持组织开展面向基层政府、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合作社、农村微电商、农村消费者和创业青年开展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上开店及技巧、网购操作等技能培训。

(2)支持电商服务中心、创业孵化基地和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

(3)支持打造特色农产品营销平台,开展网上促销推广活动。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农产品现代流通企业、“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龙头企业、专业物流配送企业等实体企业,建设改造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

(4)支持电商服务企业、行业协会开展服务电子商务发展项目,帮促个人创办电商企业,为农村电商提供全方面、一条龙服务等。重点支持邮政电子商务综合服务项目,与邮政为龙头的物流企业建立合作方式,给予项目一定扶持资金。

(5)支持网络建设。引入和支持电商企业和电商服务企业建设农村电子商务信息及交易网络平台,支持骨干商贸物流企业(包括供销、邮政等)探索创新农村电子商务实现信息化服务和交易功能。

(6)支持网点建设。扶持进入农村市场从事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和农产品流通的骨干企业、供销社、邮政和电商企业,支持商品配送中心、商场(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乡镇商贸中心、万村千乡农家店、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邮政服务网店等实施信息化改造,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7)支持其它配套设施建设。包括服务电商进农村的物流配送企业、配套农产品网销的相应设施等,增强通讯网络覆盖等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的公益性项目。

3.扶持政策

(1)加大财政资金和信贷支持。由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500万元,其中本级预算在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100万元,专项用于引导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特色产业电商平台建设运营、人才培训、学习交流、招商宣传、发展规划等,资金实行审核拨付,确保专款专用。积极引导和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推广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金融机构增加对电商企业的贷款,将各类电商企业纳入到溆浦农村青年创业扶持贷款范畴,对符合创业创新贷款贴息的对象,按有关规定予以贴息。

(2)力促电子商务集聚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用地指标优先安排,按工业用地政策对待;支持建设网商孵化和人才培养基地,引导县内电子商务企业入驻,实现集聚发展。对入驻园区的电子商务类企业办公用房实行租金补助,按照先缴后补原则,连续补助三年;从实际运营开始,第一年补助租金的70%,第二年补助租金的50%,第三年补助租金的30%。对园区内的电子商务企业仓储物流用房实行租金补助,每平方米租金补助标准不超过5元/月,连续补助三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对于租赁县内闲置的厂房、楼宇等资产用于解决办公、仓储等用房问题的电子商务企业,且年度线上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自租赁日起3年内,按实际租金的3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3万元。享受租金补助的企业不得转租、分租。

(3)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壮大。健全完善溆浦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配套功能,对运营主体自2016年开始每年给予补助工作经费10万元,连续补助三年。对在本地注册且实际运营1年以上、拥有5人以上运营管理团队、注册用户数1万户以上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一次性给予资金支持10万元。引导行业协会、专业市场和龙头企业等主体,搭建行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对于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承办单位,给予平台建设费20%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鼓励发展移动电子商务,对本地注册会员数1万个以上的第三方移动电子商务平台,一次性给予补助3万元。

(4)积极推广电子商务应用。对当年通过电子商务形式实现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2000万元以上且注册和税收在本地的电子商务企业、传统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或销售大户,一次性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4万元、6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在工商注册且当年线上销售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网店、微店,根据实绩每年评选5个优秀网销品牌店,每个给予2000元的奖励。

(5)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着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充分利用村便民服务中心、农村商店等现有资源,鼓励每个村(社区)建设1个以上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为当地村民提供网络代购、产品销售及其他服务。每年评选10家村级示范服务站,每家给予2000元的奖励。积极鼓励创建电子商务专业村,以村为单位,对超过50户农户从事电子商务(农产品销售30户以上),年网上销售收入达500万元以上的村,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奖励。鼓励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经验收合格后的电子商务示范乡镇给予3万元的奖励。支持网上适销农特新产品开发,开展十佳网上适销农特产品评选,一次性给予获奖开发单位5000元的奖励。

(6)大力开展电子商务培训。由县商务和粮食局每年制定电子商务年度培训计划,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专家讲座和分级培训。经县认定的培训机构按计划组织的电子商务培训,对普及型培训按600元/人给予补助;对获得省级发证的技能人才,按1000元/人给予补助。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引进和培训专业人才,对电子商务企业委托开展电子商务培训或相关资格证书考试费用给予30%的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万元。

(7)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抱团发展。支持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整合我县产业、产品资源优势,在知名第三方平台建立地方特色馆,年交易额超过2000万元的,给予适当奖励,但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建立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在行业自律、应用推广、交流合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协会运行正常且作用明显的,每年给予一定经费补助。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对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营销一年以上,有一定销售实绩的电子商务企业或外贸转型企业,根据其业绩,可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8)培育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对注册地在我县且重点服务于我县电子商务产业的信息咨询、技术服务、美工设计、拍摄服务、品牌代运营、物流配送等服务企业(机构),按其年服务合同总金额(最低50万元)的2%给予奖励,但对同一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万元。

七、推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商务和粮食局、县财政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局、县经信局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溆浦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2.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他们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利用网络媒体和报纸、广播电视等方式,大力宣传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的各项举措,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3.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实行“属地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协调推进全县示范创建工作。根据全县总体工作方案,各责任主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引导和支持电商企业、电商服务企业等进农村,积极推进重点电商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建设如期完成。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形成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强大合力。

4.注重政策引导。积极向上争取电商产业项目和资金,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资金,发挥好资金的导向作用,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优先支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电商主体培育,大力发展龙头电商企业和电商品牌,鼓励电子商务基地和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引导作用,健全完善我县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积极整合财政资金,支持电子商务重点项目建设,在财政、投融资、用地、人才等方面加大综合扶持力度。县邮政储蓄银行、农行等金融机构要创新信贷模式,对农村电商项目、农民电商创业、农民网络购物等给予信贷支持,并实行利率优惠。加快成立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完善协会工作机制,发挥协会桥梁纽带作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5.加强行业监管。健全完善电子商务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加强我县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加大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监管力度,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发挥公安、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税务、商务和粮食、文化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大力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的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定期考核评价各责任单位电子商务建设和应用情况,确保示范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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