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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广州骆驼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女式三合一夹克(规格型号检验:制样:生产日期/批号:型号:样品数量2/制样1),经抽样检验,静水压项目不符合-2016标准,依据《山东省冲锋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处罚内容显示,广州骆驼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标识所标示质量的女式三合一大衣,属于《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十条第十二项,涉嫌违反《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鉴于广州骆驼户外用品有限公司首次违法,但涉案产品无法追回,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广州骆驼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作出一般处罚,责令其改正生产不符合产品标签标明质量条件的女式三合一外套的行为,处罚如下:罚款9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984元,以上罚款共计人民币。
[作者]赵炳辉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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