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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今年,我们将继续组织选拔一批创业项目,高校毕业生,并给予他们一定的资金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1)申请人毕业后五年内时间毕业证书为2017年1月1日及以后)须为省内全日制普通中专学生和省外全日制普通中专(福建生源)或福建创业,全日制普通中专毕业生(含港澳台省高校毕业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海外毕业生)。
(2)申请人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独资、合资、合伙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主体,是申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三)申请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的投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福建大学毕业生创业,前几年已获省级资助者,不再重复申请,一经发现,取消评优和资助资格。
项目申请人应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以下信息的电子版:
(1)申请人身份证(港澳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省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材料一经提交不得更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评审和资助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三。工作流程
项目申请人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以下简称“平台”),按要求进行了网上注册和项目申请。操作步骤如下:点击申报单右上角“服务入口,平台"平台,选择“个人服务大厅”,通过“福建郑桐APP扫码登录"”或“账号密码登录"”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进入“创业项目Declaration”。如果您对申请过程有任何疑问,可以联系平台,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91-。
(二)资格审查(4月30日前)
资格考试由县(市、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项目申请人可向注册县(市、区)或市人社部门申诉(附件1)。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创业项目进行等级评定,包括书面评定、实地考察和现场答辩三个环节。
1.书面检讨。书面审查由各区市人社部门组织实施。5月31日前,各地要组织对注册,高校毕业生创业,申报的项目进行集中书面评审,并根据项目得分和年度指标数(地方指标按申报数占全省总数的比例下达)确定拟推荐上报的项目。
2.实地考察。现场调查由各设区市人社部门在具备疫情防控措施和个人健康防护条件下进行。对书面审查后拟推荐上报的项目,各地应安排至少2名工作人员对其办公(经营)场所、经营资质、经营状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填写现场调查表登录申报后可下载打印平台。被检查对象应提前准备好相关纸质材料,装订成册(附件2),在检查时发放给工作人员。发现与申报明显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资格,并递补相应项目。实地考察应于6月20日前完成,各项目实地考察表及纸质材料于6月30日前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
3.当场回应。现场答辩由省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对经书面评审和实地考察后推荐上报的项目,将于7月在福州举行现场答辩,评审确定年度省资助项目。各项目答辩人应提前准备好现场答辩的PPT电子文档,并发送到指定邮箱。有关事宜和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将评审结果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进行公示和发布,并根据各项目资助水平进行资金分配。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今年对创业项目,一名大学毕业生的资助,被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工作落实。
(2)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在疫情防控阶段,各地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评审工作和政策措施,鼓励和动员创业毕业生积极参与,切实做好创业高校毕业生省资助项目网上申报工作
(3)营造良好的氛围。各地要及时发现和树立一批典型的自主创业毕业生,大力宣传他们在创业,的先进事迹,有效扩大省资助项目在创业,的影响,积极营造鼓励创业、支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电话:0591-
091-平台技术支持)
附:1。各设区市2022届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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