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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一条消息炸穿了全网——黄一鸣3岁的女儿闪闪,正式签约国内头部童模机构潮童星,成为品牌非绑定式形象大使。
消息一出,评论直接吵翻:有人说这是“给孩子多一条人生赛道”,有人骂这是“打着铺路的幌子啃小”。
这场关于「童真与流量」的争论,从来都不是第一次,也绝不会是最后一次。
闪闪的“童模生涯”,从出生那一刻就注定和争议绑定。
2023年:生父传闻的话题度,让她刚出生就自带“流量buff”。
2024年7月(1岁):开通社交账号,首条母婴广告报价直接飙到11万,远超普通网红,“消费低龄儿童”的争议第一次爆发。
2026年2月(2岁):童模视频爆火,镜头感拉满,多家经纪公司抢着签,黄一鸣当时却明确拒绝:“不想孩子过早入行”。
2026年4月(3岁):登上中国国际时装周压轴走秀,台风稳健,粉丝突破50万,单条60秒短视频报价涨到11.5万。
2026年5月28日:官宣签约潮童星,非绑定式合作,无强制工作、无长期绑定。
这次和闪闪签约的浙江潮童星,是国内儿童时尚圈的头部机构,主打少儿模特培训、童星经纪,承办过不少国际少儿超模大赛,和多个童装、母婴品牌有深度合作。
黄一鸣强调,这次是「非绑定式形象大使」合作,不设高违约金、不强制工作,以孩子的意愿和成长为先。
面对铺天盖地的争议,黄一鸣在直播里袒露心声,说不想女儿一辈子被贴“王思聪女儿”的标签,想让她靠自己的实力被认可,多一种人生选择。
但现实是,她之前靠直播卖美瞳谋生,而闪闪的商业价值,早就成了她拓展事业的最大助力。更讽刺的是,她明明说过“不想孩子过早入行”,却还是签下了合作。
她反复强调“不签坑娃合约、不牺牲童年”,但从1岁就开始接广告的闪闪,童年真的还有“不被打扰”的空间吗?
闪闪签约的消息发酵后,舆论直接两极分化,核心争议点只有3个:
1. 低龄商业化,到底算不算啃小?
反对的声音很明确:3岁孩子连自主判断能力都没有,频繁参加商业活动、拍摄走秀,对她的身心健康影响巨大。有网友发现,闪闪面对镜头卖货时,经常下意识抿嘴、扭头躲避,明显流露出抗拒。
支持的声音则说,孩子镜头感好、天生自信,签约是发掘天赋,不是伤害,适度接触时尚圈还能培养气质、开阔眼界。
2. 60%的商业价值,靠的是“身份”还是实力?
业内直接爆料:闪闪的报价里,超过60%都来自“王思聪女儿”的标签,而不是她的童模实力。品牌方看中的从来不是她的台风,而是她自带的话题度,能快速带动销量。说白了,所谓的“靠实力”,不过是成年人消费孩子身份的遮羞布,把童年当成了流量筹码。
3. 打法律擦边球,就不算伤害吗?
法律条款写得明明白白:《广告法》明确规定,不得利用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做广告代言人;百变小樱童装《未成年人保护法》也禁止监护人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虽然黄一鸣说只是“形象大使”、非广告代言,也没有强制工作,但频繁的商业拍摄、高得离谱的报价,本质上还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
近年来,“童模经济”越来越疯狂:4岁网红年入超300万,3岁童模被连续拍摄12小时……当童年被流量明码标价,孩子的未来又该由谁买单?
心理学家早就提醒过:过早暴露在公众视野,会让孩子形成“表演型人格”,把自我价值和外界评价绑定,失去童年的纯粹快乐。
时间会给出答案,但我们始终希望,每一个孩子都能无忧无虑地长大,而不是早早成为成人世界的“赚钱工具”。
你怎么看这件事?评论区聊聊,你觉得这是给孩子铺路,还是啃小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