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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2020届
湖北籍

毕业
找工作
创业
补贴发放的通知,为帮助我省湖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在创业就业。
创业求职补贴发放对象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湖北省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2019年已申领创业求职补贴(助学贷款除外)的湖北籍毕业生不再重复申领,按600元/人标准发放的,本次按400元/人标准补发。
1.信息审计。山东
大学毕业生
就业信息网在“办理就业手续”栏目下设置“湖北籍学生求职补贴申请”栏目(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在信息管理模块下设置“湖北籍学生在创业"求职补贴申请”栏目),根据报名信息汇总符合条件的湖北籍毕业生,各学校要根据湖北毕业生实际情况核实相关信息,按照“谁核实,谁负责”的原则,于6月10日前完成湖北毕业生信息核实,并形成报告(明确审核责任)上报省里。
人力资源
省教育厅负责审核师范毕业生创业补贴信息。
2.查看分配情况。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于6月中旬审核创业求职补贴申请信息,并于6月20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学校账户。各学校于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社保卡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并留存收款信息。
各申报单位应按照时间,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的,申报单位负责支付补贴。如果申请人谎称在创业,申请工作补贴,申请人应负责恢复并在其档案中记录不良记录。因各种原因未能支付的补贴资金和追回的补贴资金,由申报单位于7月底前退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采取相关措施对申报单位发放求职创业补贴情况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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