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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综合报道
晚报讯国内B2C电商恶性竞争第一案日前终于宣判了初审结果。11月24日,北京海淀法院对好乐买公司以“广告”贬低竞争对手,涉嫌侵犯其名誉权一案进行了宣判:好乐买公司的行为不道德、不诚信、不当,判令好乐买公司30日内在全国媒体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10万元。
今年5月初,乐淘工作人员在谷歌中国网站输入“乐淘”后,网站上出现了“买运动鞋,乐淘不如好乐买”的广告。点击此链接直接进入好乐步的网站。陶乐立即购买了浩乐并将其告上法庭。
今年7月15日,中国关注,网上鞋城乐淘起诉网上鞋城谷歌和好乐买在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1月24日,法院正式宣判。判决要求好乐买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乐淘支付经济损失及合理诉讼费用10万元。并在全国媒体上向原告公开道歉。道歉的内容需要法院审查。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将选择相关媒体刊登判决内容,费用由好乐买承担。
由于谷歌涉及海外公司,本法院没有对涉案的海外实体进行宣判。但好乐买的过度竞争行为被法院认定为恶意竞争的结果,在判决中被认定为“不道德、不诚实、不正当”的行为。
乐淘网副总裁胡琛表示尊重法院的判决。至于对的诉讼,公司法务部门正考虑在海外进行。
记者从互联网创业和VC(风险投资)处了解到,“好乐买”在网络广告中投放涉嫌侵犯竞争对手名誉权的诉讼,主要原因在于互联网行业当前商业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位VC投资人说:“风险投资投资一个B2C网上商城,必须有严格的经营目标;在时间,实现了多少销售额,占据了多少市场份额,等等。更极端的情况,双方有对赌协议。如果达不到预期目标,创业投资者占有的股份将会减少,甚至被没收。”一位站长甚至表示,为了第二轮、第三轮融资的成功,即使没有上述对赌协议,也要采取特殊措施打击竞争对手。
据悉,去年获得红杉资本投资后,好乐买从今年2月开始第二轮融资。此前已经与包括DFG、光速资本在内的风险投资进行了接触,好乐买高层也透露已与DFG、光速资本达成初步融资意向。
一位VC认为,启动第二轮融资的前提是“增长率”。乐购联合创始人此前曾透露,每月需要以20% ~ 30%的速度增长,预计2010年公司销售额将达到3亿元左右。然而,在很多业内专家看来,这个目标太高,难以实现。
不仅如此,VC人士还透露,每一笔战略投资都不会一次付清。“一旦出现操作问题,就有可能推迟甚至暂停资金的划转。”VC的钱是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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