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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21日,福建拟设立“台湾省农民创业Garden”,形成初步构想。
2005年4月6日,两岸农业专家企业家共同策划《福建省福清台湾农民创业园规划书》。
2005年6月1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提出在黑龙江、山东、四川、福建等省的部分地区设立台湾农民创业园。
《福建省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年9月15日形成征求意见稿,这将是福建省最完备的台商投资地方性法规。
2006年4月15日,农业部和台湾省台办批准在福建漳浦县和山东栖霞市建立两个农民创业园。
漳浦创业农民园创建于2004年底,2005年正式启动,2006年4月经农业部和国台办批准。
莆台农民创业园规划总面积3万亩,建有科技服务中心和创业孵化中心两个中心,花卉产业区、果蔬产业区、茶产业区、渔业产业区、农副产品加工区、农畜产品加工区六个产业区。福建漳浦台农创业园规划总面积1万亩,其中中心区1500亩,辐射推广8500亩。
创业园区于2005年1月开工建设,已完成选址、规划、论证和设计任务,正在组织实施“123”示范工程,即建立农产品保鲜加工基地;建设两个中心:科技服务中心和创业孵化中心;设置生活居住区、生产示范区、农业生态示范区三个功能区。主要开发种植蝴蝶兰、优质水果、蜜饯食品加工、花卉出口、农业良种繁育及养殖业发展项目等。
截至2006年12月,已有55家农业企业在创业园区投资,投资总额达8100万美元。

电话:0596—
2.福建张平台Bay创业农民园
据福州新闻报道,漳平(永福)台农创业园于2006年5月正式成立。
创业园区规划建设面积10万亩,主要包括创业台湾省农民服务中心、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台湾省种子种苗引种繁育中心、台湾度假休闲中心等4个中心,高山绿乌龙茶生产示范区、名花培育示范区、高山反季节蔬菜种植示范区、台湾省短低温果树种植示范区、农产品加工示范区等5个示范区,以及农产品产地综合批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市场体系。创业园区计划投资3亿元,力争5年内实现年产值13亿元,解决5万人就业问题。园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超过8000元。
目前,已有23家台商在台湾漳平(永福)农民创业园投资经营高山茶和水果,其中高山茶总面积达2.3万亩,是目前中国高山茶种植密度最高的地方。目前,园区发展了花卉、蔬菜、茶叶三大产业。种植花卉15000亩,杜鹃花产量占全国市场的70%,销往20多个省、市、自治区;台湾种植高山茶1.3万亩,是mainland China最大的台资高山茶基地;种植反季节蔬菜3.2万亩,年产蔬菜6.5万余吨。产品远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是中国最大的海底捞生产基地
改革网福建三明讯
近年来,福建省清流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思想,依托国家刘清台湾省农民创业园,通过出台扶持政策、设立交易所平台、完善便民服务等方式,全力打造两岸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基地。
目前,已有71家台资企业入驻园区,总投资1亿元,年产值1亿元。先后被授予国家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合作基地、国家农村创业创新园等称号。在2017年以来全国29个台创园开发建设综合评价中,清流县台创园评价结果均为优秀,其中2018年和2019年均获得第二名。
积极落实中央和地方的惠台政策,落实台胞同等待遇,让台商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得起来。
认真落实国台办“31条惠台措施”和福建省“66条实施意见”等各项惠台政策措施。园区台资企业每年获得各级财政奖补2000多万元。结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和市县乡村融合振兴行动计划,规划建设“海峡两岸一家亲”乡村融合发展主题街区等22个项目,提升园区发展后劲。《关于加快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陆续出台,对台资项目实行“保姆式”服务。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支持台资项目和现代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建设。
落实领导“13”责任制。一家台资企业由一个县领导、一个部门领导、一个乡镇领导联动,实时为18家重点台资企业排忧解难。三年来,台资企业申请优惠价1万元、融资贷款优惠贴息1万元,协调解决困难问题70余个。2020年疫情爆发以来,积极开展“两岸一家亲,台企总裁”活动,发放贷款890万元,帮助台企恢复工作生产。
充分发挥台创园“创业Base for agriculture Products Processing”和“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合作基地”的优势,吸引台湾省青年人才来创业创新,举办了11期台湾省人才孵化培训班,培训了350多名创业,人才,推荐了30多名台湾省人才参加海峡两岸人才交流合作年会, 并帮助台湾省人才申报两岸农业合作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23个,资金近2000万元。
充分发挥刘清对台人力资源优势,搭建多种形式的交流平台,进一步深化青台交流合作。
制定《清流县对台对接交流工作规划》,成立清流县台商协会,促进台青交流。定期为台商举办“烧酒晚会”等活动,帮助他们增进友谊,拓宽合作,共谋发展。2016年以来,已组织150余个交流团访台,接待2018年访台台商106批。台湾省内七镇六镇结为友好城镇,签署了五项互访合作框架协议,形成了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两岸交流格局。
积极推动妈祖庙松溪师鹏乡亲等民间团体与长湖金山朝天宫妈祖庙交流
充分利用“6.18”、海峡论坛、农博会等平台,引进有实力的台商和企业到创业,促进台青产业合作,拓宽台资企业发展领域。三年来,在台湾实施投资项目二十一个,总投资七点五亿元人民币,合同利用台资一点六亿元人民币。台商的投资范围逐渐向二、三产业延伸。依托森源惠兰、东方龙樱花等台企,辐射带动全县种植兰花、樱花等花卉苗木6.6万亩,年销售收入可达6.5亿元,带动1万多农民增收;东方美茶、台湾省草本精油等生态有机农产品年产值达3.5亿元,带动5000多户农民增收。
秉承“两岸一家亲”的理念,完善台商权益保障联动机制,让台商在清创业安心。
《关于司法服务清流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若干意见》、《涉台巡回检察工作十一条措施》相继出台,制定工作规则、受案范围、涉台案件审理流程,开通绿色通道。实施涉台案件立案、审理、执行“三优先”,促进了涉台审判专业化,进一步拓宽了台商维权渠道。
聘请3名涉台事务工作人员担任特邀调解员,1名台商担任陪审员。涉台法院自2010年设立以来,共受理涉台民事案件30件,审结29件。诉前利息判决率达到%,诉前纠纷解决50件。10次请求台湾省协助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12次接受台湾省地方法院协助送达起诉状和判决书,有效化解涉台纠纷。
聘请6名台商、12名涉台干部担任巡回检察联络员,设立涉台(网上)工作室,实现与涉台企业司法服务联系点互联互通,实现涉台司法服务网上办理,为台商、台企提供零距离服务,形成了解涉台企业发展、掌握台商诉求的信息运行网络。2015年以来,共办理涉台案件14件,有效维护了台商合法权益。(罗)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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