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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2日下午,有群众来电向港南区人民检察院反映港南区某母婴用品店内存在销售过期婴幼儿食品的行为。该院检察官火速赶往现场调查核实。
经检查,发现该店内正在销售的过期产品如下:1、山楂鸡内金茯苓夹心软糖三盒;2、低糖型dha藻油夹心软糖三盒;3、乳钙蘑菇粉夹心软糖一盒;4、多嘉爱原味营养苗条三盒;5、领婴炭烧能量棒(海苔味)、领婴铁棍山药棒(蔬菜味)各一盒;6、聪贝优乳酸菌发酵蒸米乳(黑米红枣)两盒;7、聪贝优乳酸菌发酵蒸米乳(黑米红枣)两罐;8、草本金露型盛合牌抑菌液(消毒产品)四盒。以上食品全部为婴幼儿食品。
该店销售过期食品及消毒产品的行为,对婴幼儿的生命健康安全构成威胁,损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检察官立即联系相关行政机关,要求对以上产品进行扣押。行政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并扣押了上述过期产品。
为了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保护婴幼儿生命健康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2021年4月13日,该院就该母婴用品店销售过期食品和消毒产品的违法行为分别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了严厉查处上述违法行为的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照片:姜荃馨
编辑:冯金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