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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的就业意味着稳定的民生和稳定的增长。我省对因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的企业,按照每名失业保险职工500元的标准,给予留职职工一次性培训补贴。
受疫情影响,今年就业形势严峻,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面临巨大压力。面对高校毕业季,我省企业在毕业年度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拓展补贴。对年底前在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从事个体经营稳定满六个月、未在其他渠道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由地方财政发放5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就业创业补贴资金;地方补贴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按30%的比例给予奖励。
为缓解大学生还贷压力,我省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免息政策,2022年大学生应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免收,所需资金全部由地方财政承担。
我省将加快促进创业,农民工和新市民就业,对省政府落实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措施所需新增支出,给予市县30%补助;进一步完善省级以下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范围。加大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对今年新签约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就业困难人员、创业,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员、被抓渔民、复员军人等6类群体原由个人承担的利息给予全额贴息。所需资金全部由省财政承担。
政策支持重点在返乡农民工。对首次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按规定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同时,对吸纳劳动力脱贫,防止监测对象半年以上稳定就业返贫的用人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和2000元。疫情期间,新吸纳上述群体就业10人以上的企业,除享受一次性就业补贴外,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最高5万元。
江西日报贷款大学省财政农民工
出版地: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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