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创业资讯门户网站
为保证学校顺利招生,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和类型:公办普通本科学校。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就业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
第九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普通高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上招生网站、本科招生微信程序、招生简章等渠道公布。
第十三条英语为英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爱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爱合作办学)三个专业的考试外语。对其他专业考生的外语没有限制。
第十四条招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2003〕3号)及其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2022年按专业招生。
第十七条:提档比例:提档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比例执行。
1.进入档案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自愿原则”的原则分配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改革省份高考考生选修科目应符合学校招生专业规定的选修科目要求;
2.对于分数相同(含政策加分)的考生,籍贯规定排名确定原则的,从其规定;如未规定排名确定原则,文史类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名。工科专业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名,分数高的排第一。
3.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专业志愿1:1录取计划”的录取规则;
4.当入档考生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根据考生成绩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招生满;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辞退。
第十九条音乐、舞蹈、美术等艺术类专业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报考人员成绩相同时,按其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高考排名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形式资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减免学费、勤工俭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蔡鹭科教发〔2020〕15号)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由学校颁发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学习第二专业者,按有关规定授予第二专业毕业证和学士学位。颁发毕业证的学校名称是山东理工大学。
电话:0533-
邮政编码:
学校网站:
学校招生在线网站:
第二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山东理工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本章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