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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内蒙古创业学院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5-05-07 22:19:37 点击:549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内蒙古创业学院招生简章)

二、录取规则

接纳原则

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普通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零”的方式。专业之间不存在专业志愿等级差异。考生成绩在同一顺序时,按省级招生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本科专业美术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服饰设计。考生参加自治区美术统考,达到本科合格标准。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相应艺术门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各专业均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录取,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专业自愿清”的原则录取。

(2)播音与主持其他艺术类专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将内蒙古艺术学院其他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作为2022年全区其他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的公告》,考生参加内蒙古艺术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标准。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相应艺术门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类专业和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按语文(蒙文或韩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录取批次

(1)艺术类:本科提前录取C;

(2)文理:本科第二批录取。

(3)计划公告

省级生源计划和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在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官网查询或登陆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信息网站查询。

(4)提档比例

所有省份、所有录取批次、所有类别,按照不超过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5)男女比例

各专业无性别要求。

(6)优惠加分政策及分数排名

1.提供额外积分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内蒙古创业学院招生简章)

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关于加分和降分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2.排序分数

根据政策性加分后的分数排名确定录取优先级。

(七)外语。

外语不限。新生入学后只提供英语教学。非英语语言的考生应认真填写表格。

(八)体检标准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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