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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
这项个人所得税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2019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即将结束。小银整理了以下可以免征个税的补贴和补助,请收藏!
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按政府规定标准发放的临时性工作补贴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该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2019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即将结束。小银整理了以下可以免征个税的补贴和补助,请大家多多关照!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按照国务院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和津贴。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
对延长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的补贴
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休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退休费、退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已达到退休年龄,但因工作确需延长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享受国家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延长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收入视同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1994)财税字第20号]第四条
对按规定标准取得的独生子女补助金和托幼补助金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应并入工资收入。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
标准内的差旅补助、餐费补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餐补是指个人因公在市区和郊区工作,按财政部门规定,不能在工作单位工作或返回就餐,确需在外就餐,按实际错过的餐数,按规定标准计算的餐费。一些单位以餐费名义给职工发放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基础: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第82号)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福利费,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贴;救助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个人生活困难给予的补助。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
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异地就医交通住宿费、工伤康复费、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员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执行
07生育津贴
妇女按照人社部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获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者其他生育保险津贴、补贴
1.有8项补贴、津贴属于免税项目或者不是本人收入,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即政府特殊津贴、福利津贴、夫妻分居津贴、供养亲属工作生活困难津贴、独生子女保健费、儿童保健津贴、军级以上干部公费护理费(保姆费)、口粮差额津贴。
二、以下五项补贴、津贴,暂不征税:军事职业津贴、部队设立艰苦地区津贴、专业津贴、基层军官岗位津贴(营连排长岗位津贴)、伙食津贴。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6]14号)
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支出后,按照公务用车“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和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信制度改革取得的通信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公务支出扣除部分不构成员工个人收入,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
以上9种补贴都是关于个税的优惠政策。请拿起笔,坚定的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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