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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时间: 2015年12月|来源:|作者:佚名|编辑:徐蓉
日前,徐州工商部门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简政放权与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民创业和创新创业,掀起创业,创新创业新浪潮,研究制定了《关于服务
日前,徐州工商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简政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民创业创新举措,在创业,掀起全民创新新浪潮,规定9个方面30条具体帮扶措施。概括起来,就是放宽“三登记”,加快“三推进”,优化“三平台":”
一是放宽市场主体登记。减少资质认证项目,将“先照后证”改为“先照后证”。商事主体取得营业执照后,可以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凭营业执照和从事特许经营项目的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鼓励利用网店,微店和QQ商店开展经营活动。自然人依靠网上交易经营网店,无需申请注册或营业执照。优化企业经营范围登记方式,支持企业自主决定经营事项。企业从事核准经营范围以外的事项,不属于特许经营的,可以在经营期间向工商部门备案。
二是放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深化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试点,鼓励企业原创名称。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试行企业自主选择使用企业名称并承担相应责任。推行网上名称自助查询系统,以“徐州大众创业"”商事登记微信服务微信官方账号为试点,将“微服务”全面引入企业名称登记。
三是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施“一简化、三放宽、两许可”:即简化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材料和程序,实行“一照多址”、“一址多证”,集聚注册,释放场地资源;放宽城镇居民住所登记为企业住所的限制,允许从事特定行业的企业在申请人出具利害关系人同意和住所登记法律责任书面承诺的前提下,将住所登记为住所,且登记不改变住所性质和土地用途,不作为征收拆迁补偿依据;放宽农村居民住宅登记为企业住宅的限制,在房屋所在地村委会同意出具情况说明的前提下,允许农民将自有房屋作为自己投资的企业住宅;放宽产权不明、无法提供产权证明的房屋作为企业住所登记的限制,允许企业将无法提供产权证明的房屋凭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登记为企业住所;拆迁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允许登记为企业住所,商品房可直接登记,其他房屋需提交“本次登记不作为今后拆迁补偿依据”的书面承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允许没有实体办公场所的d类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平台服务提供者除外)以商务秘书企业的住所注册为其“虚拟住所”
一是加快小微企业发展。实行“三许可、两放宽、一减少”,即允许小微企业名称将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允许申请项目超出企业名称所标明的主营业务项目,允许设立的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超出其所属企业的经营范围;对小微企业放宽投资期限和方式;降低小微企业登记费。编译《徐州市创业就业指南》,建立旭洲市场主体发展指数模式,定期发布《徐州市市场主体发展情况报告》,服务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和转企业后设立登记合并。未到期的原个体工商户登记材料可以直接作为企业设立登记材料,允许在组织形式上继续使用原名称、字号和后缀。
二是加快创新型企业转型发展。对申报徐州市著名商标的企业,不再提交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三年期审计报告,企业应提交三年期内部财务审计报表,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其真实性。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商标许可开展品牌连锁和特许经营。引导企业实施商标“走出去”战略,开展商标国际注册,利用自主品牌拓展国际市场。内资企业或内资控股企业拥有马德里体系注册商标2件以上且延伸国家(地区)总数达到20个,或拥有马德里体系注册商标3件以上且延伸国家(地区)总数达到15个的,可申请奖励资金。定期发布《徐州市商标发展情况报告》,为企业加强商标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提供数据分析和参考指南。

三是以网络平台,为支撑,加快注册电子注册全过程,尽快实现注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证、网上公示。同时发放纸质营业执照,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向全市市场主体免费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年内,所有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注销和股权质押均实现了网上登记。
一是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平台扎实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实行一窗受理、一证许可。全面推行“一照三号”登记模式,实施和扩大“一照一码”登记试点。在工行营业网点试点“商对商通”的基础上,推广到公共服务企业网点,以及创业各类园区等创新集聚地试点企业登记简易注销,积极探索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施简易注销程序。
二是优化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平台积极构建“四大体系”,即构建平台股权质押制度,支持投资者以其股权作为质押贷款。建设商标质押平台制度,支持企业以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符合条件的质押贷款免于提交质押商标专用权价值评估报告;对于自然人申请的注册商标,支持商标所有人。
将商标权作价入股扩大登记主体。构建动产抵押平台体系,支持经营者以抵押登记方式进行融资,对于符合条件的免于提交动产抵押物产权证明及抵押物价值评估报告。构建政银、银企融资服务平台体系,加强与相关金融机构的战略协作,对授信的50亿元人民币优先扶持新办的小微企业,发放无需任何抵押、贷款利息较低的“协惠卡”。三是优化市场主体信用平台。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实行证照联动监管,定期编印发布《徐州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数据分析报告》。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的发布。加强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探索实行摇号制执法检查,做到被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双随机”。依法对市场主体信用进行评价、分级和公示,推进信用信息社会共享,推动“守合同重信用”、“知名字号”、“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公示活动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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