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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为原创,完全属于开发机构,不存在任何权利纠纷。
2.项目已报省级备案,截至申报时已实施一年以上。累计课时不少于3个班次,培训合格率不低于90%。
3.项目具有完整的组织实施技术规程,并被授权公开组织实施技术规程中的“创业培训知识与能力要素”,即项目名称、培训对象、培训目标、培训内容与学习要点、培训学时。
1.创业技能专项培训项目“创业培训知识与能力”模块教师须具有国家或省级人社部门颁发的《创业培训讲师培训合格证书》;“技能专”模块中有特殊技能的教师应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应的职称。
2.产业专项创业培训项目教师需要具备两个条件:国家或省级人社部门颁发的《创业培训讲师培训合格证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至少三年相关行业管理职位的经验。
1.创业培训项目开发机构需要在创业,具有1年以上培训服务经验,并且是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认可的办学许可证或资质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创业培训项目库入库流程
(一)市级申报
各设区市对符合基本入库条件的备案项目,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入库申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相关“创想江苏”创业指导专家组成员每半年对各市申报入库的创业培训项目进行一次集中评估,遴选一批设计理念先进、开发流程科学、技术体系完备、组织实施规范、培训绩效突出、在全省具有引领、示范和推广作用的项目。
(3)社会宣传
评价结束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入库项目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时间应当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根据公示结果,将对公示无异议的创业培训项目纳入省级创业培训项目数据库,并予以公布。
(5)项目实施
根据地方培训计划,按需引进省库项目,纳入地方政府财政补助目录,严格按照项目入库标准实施。项目补贴标准由市人社和财政部门共同核定。
(申请日截止到2022年4月15日)
文件基础
103010(苏人社函[2020]95号)
审核:省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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