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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微商开展网络传销特点(传销电商平台)

更新时间:2025-05-25 04:55:50 点击:445

利用微商开展网络传销特点(传销电商平台)

为打击网络传销,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于5月中旬至12月底开展了打击网络传销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打击网络传销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是:网购传销,打着“电子商务”、“消费返利”的旗号,打着“社交电商”、“分享经济”、“省钱自用,分钱共享”的噱头,设立网购平台,利用社交软件,通过人际网络营销进行传销活动。网络投资理财传销,打着“资本运作”、“股权投资”的旗号,攀附扭曲金融创新战略和社会热点理念的传销,以高额返利和创新回报为诱饵,吸引群众参与。创业-based传销打着“生活在创业",”“隔离经济”“网络兼职”等旗号,以“手指轻松赚钱”等术语吸引人员加入,从事视频点赞、视频观看、广告点击、会员卡销售等传销活动。其他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网络传销活动。

据了解,2020年以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围绕打击网络传销开展各项工作,立案44起,结案34起,罚款160余万元,查处了一大批涉嫌传销的社交电商典型案件。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目标是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严厉打击网络传销违法活动,查处一批网络传销典型案件,引导企业规范合法经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抵制和防范网络传销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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