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创业资讯门户网站
6月30日,记者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扎实做好创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四川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三条政策措施》,做好政策组合,积极促进创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成功就业
一是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可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一次性就业补贴、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
二是稳定政策性岗位规模。深化基层法官、检察官助理规范便捷招录机制,适当放宽艰苦边远地区法治部门公务员招录条件。设置专门的公共卫生服务岗位,招聘一批高校毕业生从事医疗卫生、校医援助、社区调查和疫情预防等工作。在疫情严重地区,可实行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后核定”的阶段性措施。
三是拓宽基层就业空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享受高工资、试用期、正定级工资、提前一年申请和评定职称等待遇。被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
四是支持符合创业条件的独立创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就业奖励、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项目资金支持等政策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2024年12月31日前要向创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30%左右,建设900个“天府微创园”,持续实施“青年创造计划”。对新建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可按规定给予奖励。
五是支持灵活就业。年内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和青年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对毕业当年和离校后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六是提高职业技能水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青年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需要以学历学位证书作为申请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条件的,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和评价。
七是开展困难帮扶。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公益性岗位等政策。免除今年及往年毕业生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本金可以申请延期一年偿还,不计复利。如果今年毕业生因疫情未还款,不影响征信。
八是提高招聘质量和效率。推动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逐步实现平台与高校校园网公共就业招聘信息共享,加密线上线下招聘频次。政府要运用购买服务机制,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市场力量提供多元化招聘服务。
十一是扩大就业见习规模。组织高校毕业生和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就业见习补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基地参加见习或在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对新考核的国家级和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
十二是维护就业权益。开展平等就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行为的用人单位。会及时向高校毕业生发布预警提醒。
十三是压实工作的责任。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做好宣传引导,加强督促检查。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通力合作,分段牵头,实现无缝衔接;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和其他青年就业工作。
原创标题:
四川出台十三项政策措施!促进创业大学毕业生等年轻人的就业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