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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华西新宇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2年2月28日,第一创业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华西新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新宇”)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公司于2022年3月1日(以下简称“公告日”)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显示,华西新宇拟在公告日起6个月内(含6个月到期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29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7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应当在公告日后15个交易日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公告日之后进行,且在任何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22年6月12日,华西新宇计划期内时间减半,我司收到华西新宇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华西新宇减持计划实施进度公告如下:
自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6月12日,华西新宇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解释
1.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情况。
2.上述行为与华西新宇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如果华西新宇按照减持计划实施,其持有公司股份将降至5%以下,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鑫宇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公司将继续跟踪关注华西新宇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由华新宇签发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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