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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林金融集资诈骗案判了 善林金融700亿集资诈骗案一审宣判 周伯云

更新时间:2025-09-16 04:56:58 点击:507

善林金融集资诈骗案判了 善林金融700亿集资诈骗案一审宣判 周伯云

来源: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

善林金融集资诈骗案判了 善林金融700亿集资诈骗案一审宣判 周伯云

一个

构成集资诈骗罪,实际经济损失217亿余元。

司法机关经审理查明,2013年10月,周伯云设立并成立被告人林山财务公司,实际控制“林山系”企业,先后在全国29个省市开设千余家分支机构,逐步建立了广群金融、善林宝、易宝来(开心钱庄)、林山财富等点对点借贷中的平台。

林山财务公司为谋取非法利益,采用虚构债权、虚构借款人信息、虚假宣传等方式,承诺4.5%至18%的年化收益。通过债权转让的名义,向62万余名投资者非法集资共计1亿余元。

上述非法集资款已转入林山财务公司和周伯云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其中超过1亿元用于支付早期投资人本息,超过1亿元用于项目投资、收购公司股权和购买海外股票,超过1亿元用于林山资产的线下和线上借贷。剩下的用来支付公司的运营费用,员工的工资和提成,关联公司的往来账户。事发时,25万余名受害者实际经济损失共计217亿元。

林财务公司、周伯云等12个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林山财务公司、周伯云等人的非法集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秩序。

2

承诺年化收益5.4%到15%的高利率。

本案一审判决期间,被告人家属、被害人代表等200余人出席,司法机关将继续加强对涉案资产的追缴和毁损工作。

此前,一角财经了解到,有不少投资人进行线下投资,金额从10万元到100万元不等。一位投资者告诉独角兽财经,他通过林山金融在时间投资了不到半年。

根据警方的历史举报,从2013年10月开始,周伯云在全国各地未经批准开设了1000多家线下门店。他在招募、培训员工后,通过广告、电话营销、口口相传等方式,承诺年化收益5.4%至15%不等的高额利息,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销售所谓的“新月影”、“新季风”。

2015年2月以来,周伯云在互联网上设立林山财富、善林宝、开心钱庄、广群金融等网络金融平台,对外销售非法金融产品。

官方资料显示,林山金融主要从事包括P2P、P2B、P2G等金融信息服务。其两端分为财富管理和普惠金融。截至2018年3月31日,善林宝累计交易额1亿元,出借人3381人;宝贷累计成交额1亿元,出借人4028人。截至2018年3月,林山财富交易总额已达55亿元。

焦度财经发现,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此前通过负面舆情二级预警(指平台列出了林山金融的负面舆情。

600多家机构,涉及20个省市

资料显示,林山财富项目分为新标和优选项目,并设置了专门的转让区。新手项目历史年化利率高达12%,封闭期30至180天,而优选项目封闭期更长,封闭期2年。

此外,善林宝主要提供小额贷款项目,其中U友宝项目分为小额贷款和公司借贷,期限从1个月到12个月不等,最高年化利率11%。公司贷款的金额大多在100万元。易宝贷主要结合va

工商资料显示,2014年之前,林山金融的注册资本为8888万元,2014年9月18日,该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12亿元。

据调查,林山金融已在广东、山东、黑龙江、福建、广西、辽宁、江苏、四川、吉林、湖南、浙江、安徽、山西、湖北、青海、陕西、河北、内蒙古、京津等20个省市设立了607家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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