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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大学生在创业,创新创造良好环境和有利条件,增强创新型创业,活力,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在创业,创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充分发挥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养)的引导作用,每年资助不少于1000个大学生团队开展科技创新项目研究。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培养计划,对入选的国家创新培养计划和创业培养计划平均资助不低于2万元,对入选的国家创业实事项目平均资助不低于10万元。符合条件的创业独立学院学生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每年4000-6000元的房租补贴,最长3年。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定为省级优秀创业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5-20万元的补贴。落实创业大学生毕业后帮扶政策,创业大学生按政策缴纳“五险一金”,减少了创业大学生的后顾之忧加大对创业,失败大学生的扶持力度,按规定落实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省教育厅、财政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团市委等负责)。负责职责分工)
二、创新实施创业税收减免政策。
落实国家现行减税降费政策。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规定条件的,3年内,按一定限额扣除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销售额低于免税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阶段性增值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免征所得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者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种子期和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额,按规定在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以及国家级众创空间,按规定免征增值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负责)。负责职责分工)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可在创业,申请最高30万元的担保贷款,在创业,创业申请最高50万元的担保贷款,在创业申请最高500万元的担保贷款。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大学生投资领域,为大学生创新提供金融支持创业项目(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资委、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第四,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的便民服务水平
鼓励各类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创业孵化基地等孵化载体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入驻条件,为入驻大学生团队提供政府服务代理、补贴申请、创业辅导等服务。约30%的创业载体,如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应免费提供给大学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租房补贴创业我们将支持平台,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鼓励各地高校和科研院所为大学生创新提供科技创新服务创业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工业企业面向高校和大学生发布科技创新需求和企业需求清单,通过“揭清单挂帅”或“军令状”等方式支持创业大学生精准创新。(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资委、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引导大学科技园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建立相关成果与产业对接的长效机制,帮助支持大学生参加科技成果对接会等各类活动,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在相关行业和企业的推广应用。做好大学生创新项目成果权属确认、知识产权保护和便利服务工作,强化激励导向,加快落实以知识价值增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落实成果转化奖励和收益分配办法。鼓励孵化载体与大中型国有企业、产创业导航教结合企业对接合作,支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业项目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大学生创新发展鼓励省属企业积极与重点高校合作设立高校创业基金,为大学生创新提供资金支持创业项目(省教育厅、科技厅、国资委、知识产权局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不及物动词深化高校创新与创业教育改革
要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高校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完善多方协同育人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校申报创业管理专业,支持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纳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将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纳入职称申报成果。要完善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法和创新创业成果学分认定、置换和成果评价实施细则,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十四五”期间,继续推进广东省创业教育示范校建设,遴选一批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教材,建设10个省级双创导师培训基地和100个省
工负责)鼓励各普通高校和有关单位积极承办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落实配套支持政策和条件保障。坚持政府引导、公益支持,支持行业企业深化赛事合作,拓宽办赛资金筹措渠道。强化大赛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作用,鼓励各学段学生积极参赛。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丰富竞赛形式和内容。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互联网+”“众创杯”“挑战杯”“创青春”等品牌赛事,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定期举办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洽谈活动、推介会,加强对“互联网+”等大赛中涌现的优秀项目进行后续跟踪,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一批大赛优秀项目落地。(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等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保障机制建设
充分发挥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研究协调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升工作实效。各级教育部门要会同各有关单位加强协调指导,督促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各项政策的落实。各高校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要建立健全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对自主创业大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信息资源整合,依托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智慧服务平台,及时为大学生发布相关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整合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资源,及时发布创业扶持政策、办事流程、创业信息等公共信息,为有需要的大学生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补贴发放等全方位创业服务。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案例,树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组织好高校创新创业宣讲会和经验交流会,广泛培育高校“双创”文化,引导大学生树立科学的创新观、创业观、成才观。(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如果说港澳青年创造基地为港澳青年了解大陆提供了新的窗口,台湾青年创造基地则成为东莞与台湾合作的新亮点。作为2016年国务院台办授予的首批13个示范点之一,台青创基地自2016年成立以来,吸引了大批台湾省青年来创业创新,被授予东莞首个省级“东莞粤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广东众创空间”、“国家众创空间”等称号。
在东莞,这样的绿色基地正在蓬勃发展。支持体系的不断完善和资源共享机制的不断完善,为发展后劲十足的创业,拓展了不断扩大的就业空间。
加“爱”:提升服务,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除了增加资源共享的“含金量”,青年“双创”基地还在为“爱内容”服务上下功夫。培养专业人才团队,整合政府和市场资源,举办路演……港澳青创基地为港澳企业提供政策解读、选址、工商注册,补贴申报辅导等服务
松山湖东部和北部,太青创基地分别设置了太科园和林润智谷办公空间。前者在创业项目,注册,承接零基集群,后者在创业项目,注册,承接“台二代”,有明确的销售渠道或一定的市场份额。
此外,太青创基地还聘请了在东莞多年的运营服务团队,为入驻项目提供工商、财税、法务、营销、运营辅导等全链条服务。滨海湾青创基地不断优化,打造宜居宜业环境。除了提供免费空间,滨海湾青创基地采用“香港人服务香港人”、“澳门人服务澳门人”的模式,打造开放的全链条服务。
“双创”基地为台港澳青年适应环境、抓住发展机遇提供针对性服务,帮助一批台港澳和创业青年在东莞站稳脚跟,也推动了大湾区创业浪潮的持续升温。
截至2021年10月,台青创基地已将186个台湾省项目引入松山湖,吸引了230多个台湾省创业青年家庭来创业。目前,运营不到一年的滨海湾青创基地已吸引了26家粤港澳企业入驻,服务和接待了940多名前来参观考察的粤港澳青年。
随着持续优质的工作生活环境,东莞基地日益成为台港澳青年赴创业, mainland China工作的首选,越来越多的台港澳青年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责任编辑:赵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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